意见反馈
联系方式(必填)
您的意见(必填)
[关闭]
放到桌面
添加到收藏夹
媒体号
反馈
更多
手机版
关于我们
加入头条
媒体报道
媒体合作
产品合作
合作说明
联系我们
用户协议
投诉指引
推荐
刑事
民事
行政
赔偿
执行
综合
知识
更多
推荐数据加载中...
您有未读新闻,点击查看
倪斯寅等五人与遵义市人民政府、余庆县人民政府、何开科等撤销林权颁证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倪斯寅。上诉人(原审原告)何开强。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明勇。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德怀。上诉人(原审原告)倪安强(同时为倪斯寅、陈德怀的委托代理人
索绍光与被上诉人平塘县公安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索绍光,贵州省平塘县人,住贵州省平塘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平塘县公安局,地址:平塘县平湖镇中山路87号;法定代表人杜鲁,系该局局长。被上诉人(
李某某与普定县民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李某某。委托代理人李某甲,系原告李某某之父被告普定县民政局。法定代表人:黄仕慧,局长。委托代理人焦力,该局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局长。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原告李某
王永林、史艳娟与龙里县人民政府确认行政强制征收违法一案一审判决书
原告王永林,住贵州省龙里县;原告史艳娟,住住贵州省龙里县。共同委托代理人梁明山、左自伟,系重庆中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龙里县人民政府。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太平寺。
普安县新店镇新店村第一、二、三村民组与普安县人民政府、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普安县合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普安县惠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土地行政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
原告普安县新店镇新店村第一村民组。负责人余团,新店村一组组长。原告普安县新店镇新店村第二村民组。负责人高明荣,新店村二组组长。原告普安县新店镇新店村第三村民组
余庆县林业局与张芝平行政处罚一案行政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余庆县林业局。住址:余庆县白泥镇。法定代表人:蒋国强。委托代理人:龚禄明。被执行人:张芝平。申请执行人余庆县林业局于2016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
杨明海与被上诉人平塘县人民政府、平塘县平湖镇回龙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确认登记行政争议一案二审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明海,贵州省平塘县人,住贵州省平塘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平塘县人民政府,地址:平塘县行政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莫君锋,系该县县长。被上诉人(原
王某某与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一审行政判决书
原告王某某。委托代理人聂荣,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何某某,系原告王某某之子。被告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法定代表人官勇,系该局局
周佐敏、张祥、张华华与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第三人张基国房屋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周佐敏,贵州省兴仁县人。原告张华华,贵州省兴仁县人。原告张祥,贵州省兴仁县人。三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余光云,贵州黔乾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被告兴仁县住
黄昌辉等9人与被上诉人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行政许可一案二审裁定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昌辉,贵州省罗甸县人,住贵州省罗甸县。上诉人(原审原告)罗贤海,贵州省罗甸县人,住贵州省罗甸县。上诉人(原审原告)罗时秀,贵州省罗甸县人,住
刘某某与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安顺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审行政判决书
原告刘某某。被告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法定代表人谢朝纲,局长。委托代理人汪伟仲。委托代理人陈东平。被告安顺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周云,局长。委托代理人沈钦。原告刘
正安县方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正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以及第三人正安县大刚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纠纷行政一审裁定书
原告正安县方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法定代表人王世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郑勇,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龚卓,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律
陈业刚与被告都匀市人民政府不履土地行政确认法定职责一案一审判决书
原告陈业刚,1964年10月14日,贵州省都匀市人,住都匀市;委托代理人李贵生,系贵州东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都匀市人民政府,地址:都匀市文明路63号;法定代表人刘胜军,
陈某某、齐某某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陈某某。原告齐某某。二原告委托代理人潘某。被告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余坤,镇长。委托代理人杜进,幺铺镇政府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万颂飚
申请执行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朱德军、苏廷芬行政征收一案行政审查裁定书
申请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龙泉镇。法定代表人任廷松,局长。委托代理人罗超,该局政策法规股工作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执行人朱德军,男,1979年11月11
陈某某、齐某某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陈某某。原告齐某某。二原告委托代理人潘某。被告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幺铺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余坤,镇长。委托代理人杜进,幺铺镇政府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万颂飚
陈仕章与长顺县人民政府确认违法一案一审判决书
原告陈仕章,贵州省长顺县人,住长顺县;委托代理人汪庆丰、陆迦楠,均系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长顺县人民政府,住所地:长顺县长寨镇;法定代表人李友军,系该县县长
福泉市道坪镇道坪村平果组、福泉市道坪镇道坪村对门寨组、福泉市道坪镇道坪村上大坪组与被告福泉市人民政府、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确认一案一审判决书
原告福泉市道坪镇道坪村平果组;法定代表人高启松,系该组组长;原告福泉市道坪镇道坪村对某某;法定代表人吴秀顺,系该组组长;原告福泉市道坪镇道坪村上大坪组;法定代表
申请执行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魁、杨再梅行政征收一案行政审查裁定书
申请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龙泉镇。法定代表人任廷松,局长。委托代理人罗超,该局政策法规股工作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执行人张魁,男,1972年5月9日出
杜某与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治安行政强制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杜某。委托代理人焦某。委托代理人徐俊,贵州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法定代表人:谢朝刚,局长。委托代理人赵丕谋、龚凯,该局民警。原告杜某
罗文平与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罗文平,贵州省兴仁县人。被告兴仁县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刘天祥,系办事处主任。原告罗文平诉被告兴仁县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湖街道办)
李某某、李某甲与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普定县马官镇余官炮竹厂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李某某。原告李某甲。二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禹金江。被告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周涛,局长。委托代理人涂松松、张海鹏,该局职工。第三人普定县马官镇
申请执行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茂练、张凤羽行政征收一案行政审查裁定书
申请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龙泉镇。法定代表人任廷松,局长。委托代理人罗超,该局政策法规股工作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执行人杨茂练,男,1981年11月13
赵某某与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他行政行为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赵某某。委托代理人杜伟,北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子僮,河北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代表人杨大盛,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委
申请执行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德、陈静行政征收一案行政审查裁定书
申请人凤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龙泉镇。法定代表人任廷松,局长。委托代理人罗超,该局政策法规股工作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执行人杨德,男,1981年6月19日出
正在为您加载更多...
所有内容加载完毕
12870
首页
上一页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下一页
尾页
实时要闻
上诉人李鸿文因诉被上诉人罗甸县公安局行政不作为行政争议一案二审裁定书
潘可刚诉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因诉被上诉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上诉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伤认定行政复议一案二审判决书
邹如军与王正国、习水县人民政府撤销林权颁证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遵义县国土资源局与遵义县东南坡市场监督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张某某、张某甲与普定县猫洞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判决书
袁某某与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社会保障行政裁决一审行政裁定书
原告罗光珍因认为被告荔波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一审判决书
张某某与被告普定县公安局行政赔偿一审行政赔偿判决书
原告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水龙六组诉被告荔波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水龙二组林业行政裁决争议一案一审裁定书
© 2016 法学学习 http://wenshu.nlaw.org/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豫ICP备1002690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