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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文诉永吉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4)吉中行终字第9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淑文,女,汉族,1963年1月27日生,农民,住吉林省。委托代理人刘景柏,吉林市华星法律服
扶余市人民政府与薄国华行政非诉执行一案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扶行审字第7号申请执行人扶余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永德,市长。委托代理人闫雨开,扶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通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张强孙岩社会抚养费征收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通行非执字第48号申请执行人通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住所通化县快大茂镇。法定代表人吴仁智,局长。委托代理人刘爱国,男,通
原告陈福江、刘国艳诉磐石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一审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初字第1号原告陈福江,男,汉族,1960年10月27日生,住吉林省磐石市。原告刘国艳,女,回族,1963年4月11日生,住址同上
上诉人王子兴与被上诉人桦甸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吉中行终字第1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子兴,男,1954年11月13日生,汉族,农民,住桦甸市。委托代理人王保芹(王子兴之女),女
扶余市人民政府与李培有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扶行审字第3号申请执行人扶余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永德,市长。委托代理人闫雨开,扶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九台市水利局与马志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九行非审字第5号申请执行人九台市水利局。法定代表人刘勇睿,局长。委托代理人董立宏,系饮马河灌涝区管理局科长。被执行人马志伟,
永吉县西阳镇马鞍山村六社、十三社诉永吉县人民政府林地权属行政处理决定一案一审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初字第2号原告:永吉县西阳镇马鞍山村六社,住所地永吉县。负责人:孟范和,社长。原告:吉林省永吉县西阳镇马鞍山村十三
通化县林业局与刘玉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通行非执字第57号申请执行人通化县林业局。住所通化县快大茂镇。法定代表人戚秀海,局长。委托代理人赵振国,男,通化县林业局
上诉人谭明文诉被上诉人桦甸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吉中行终字第9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谭明文,男,1958年4月28日生,汉族,无职业,住桦甸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桦甸市人民政府
扶余市人民政府与范淑兰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扶行审字第8号申请执行人扶余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永德,市长。委托代理人闫雨开,扶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某甲不服辽源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强制戒毒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辽西行初字第1号原告王某甲,男,1965年出生,现住址:辽源市。委托代理人:王某乙,女,1986年出生,现住址:辽源市。被告辽源市公
李树森诉敦化市房产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吉 林 省 敦 化 市 人 民 法 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4)敦行初字第52号原告李树森,男,汉族,农民,住敦化市。委托代理人胡春江,吉林冠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敦化市房产管
通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王景润阳曙艳社会抚养费征收一审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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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守桐诉永吉县北大湖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赔 偿 判 决 书(2014)吉中行终字第8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宋守桐,男,汉族,1935年6月1日生,农民,住永吉县。委托代理人董茂润,吉林市
九台市水利局申请被执行人叶永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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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吉林省盛京黑猪繁育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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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赵希武诉被上诉人吉林市公安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因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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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吉林市翔云物流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审第三人前郭县前郭镇惠桥运输车队、李秀芝、佟继增安全监督行政处罚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5)吉中行终字第1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吉林市翔云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市船营区。法定代表人王立君,经理。委托代理人范
申请执行人九台市林业局诉被执行人杨喜来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九行非审字第2号申请执行人九台市林业局。法定代表人刘海涛,局长。委托代理人张光宏,男,系九台市森林公安大队大队长。被执行人杨
通化县国土资源局与张亚东非法占地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通行非执字第56号申请执行人通化县林业局。住所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777号。法定代表人戚秀海,局长。委托代理人赵振国,男,
索丽艳诉吉林市公安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处罚行政纠纷一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终字第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索丽艳,女,1972年9月10日生,满族,无职业,住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托代理人王凤来,
王洋、王新武不服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行政行为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4)辽西行初字第3号原告:王洋,男,1991年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址辽源市。委托代理人:王锦波,吉林辽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
申请执行人九台市水利局申请被执行人高殿武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九行非审字第8号行政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九台市水利局。法定代表人刘勇睿,局长。委托代理人董立宏,系饮马河灌涝区管理局科长。被
通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李建军于丹社会抚养费征收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通行非执字第49号申请执行人通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住所通化县快大茂镇。法定代表人吴仁智,局长。委托代理人刘爱国,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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