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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安诉何玉峰恢复原状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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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奎、相洪富、张颜春、张文、周立中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黄岭子镇保家村村民委员会村会和吉林省公主岭市种猪场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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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学等与朱天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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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贤伟诉赵庆军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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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化矿业(集团)道清选煤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二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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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善红与苏新尧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敦民初字第2271号原告庄善红,住敦化市。委托代理人牟宗福,敦化市渤海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苏新尧,住敦化市。委托代理人陈
敦化市润德物业服务中心诉与李业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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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经济开发区廼子街村四社与庞忠恒、庞胜哲,永吉经济开发区廼子街村村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民事再审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吉02民申57号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永吉经济开发区廼子街村四社,住所地永吉经济开发区。负责人:闫春,该社社长。委托代理
高亚萍诉姜玉国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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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长春与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舒兰矿业(集团)机电维修制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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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艳菊与曹庆文、高继宝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再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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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东煤建筑基础工程公司与长春青怡坊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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