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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清提起行政诉讼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6号起诉人:李淑清,女,汉族,1957年2月11日生,农民,住吉林市丰满区。2015年5月19日,本院收到李淑清的起诉状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与郑秋波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非执字第7号申请执行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法定代表人姜思华,系局长。委托代理人:王绍俊,系该
刘希明提起行政诉讼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11号起诉人:刘希明,男,汉族,1941年2月13日生,农民,住吉林市丰满区。2015年5月19日,本院收到刘希明的起诉
高富林诉吉林市人民政府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29号起诉人:高富林,男,汉族,1961年9月15日生,农民,住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8月11日,本院
扶余市国土资源局与刘德洲非诉行政执行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扶行审字第21号申请执行人扶余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曲占斌,局长。委托代理人王勇,扶余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被执行人
王树茂提起行政诉讼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4号起诉人:王树茂,男,汉族,1953年6月7日生,农民,住吉林市丰满区。2015年5月19日,本院收到王树茂的起诉状
刘凤仁提起行政诉讼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15号起诉人:刘凤仁,男,汉族,1964年10月2日生,农民,住吉林市丰满区。2015年5月26日,本院收到刘凤仁的起诉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与王霞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船行审执字第138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吉林市松江中路87号。法定代表人李显辉,区长。委托代理人陈晓冬,吉林
许峰与镇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 镇行初字第6号原告许峰,男,汉族,公务员,现住白城市。被告镇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人刘伟,该大队大队长。本院在审理原告
张树山、黄延昌行政诉讼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22号起诉人:张树山,男,汉族,1937年7月14日生,吉林省冶金建设公司退休职工,住吉林市昌邑区。起诉人:黄延昌
东丰县人民政府申请王新忠政府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东行审字第31号申请执行人东丰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郑一明,县长。委托代理人王晓杰,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科长。委托代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与王永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船行审执字第137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吉林市松江中路87号。法定代表人李显辉,区长。委托代理人陈晓冬,吉林
上诉人磐石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于殿双、赵华,被上诉人崔金财及原审被告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抵押权行政登记一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终字第32号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磐石市。法定代表人王宏伟,董事长。委托代理人
段俊枢、黄延昌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21号起诉人:段俊枢,男,汉族,1943年5月17日生,吉林市吉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退休职工,住吉林市船营区.起诉人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与吴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船行审执字第135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吉林市松江中路87号。法定代表人李显辉,区长。委托代理人陈晓冬,吉林
蒋玉与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行政审批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船行初字第25号原告蒋玉,女,汉族,住吉林市船营区。委托代理人孙强,吉林丁凤礼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
上诉人吉林市新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上诉人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曲明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吉中行终字第4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吉林市新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市昌邑区。法定代表人孟宪杰,该公司经理。委托代
东丰县人民政府申请孙艳羽政府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东行审字第32号申请执行人东丰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郑一明,县长。委托代理人王晓杰,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科长。委托代
王树荣提起行政诉讼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2号起诉人:王树荣,男,汉族,1951年4月5日生,农民,住吉林市丰满区。2015年5月19日,本院收到王树荣的起诉状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刘恒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船行审执字第108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所地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武海峰,局长
王树军提起行政诉讼不予立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中行立初字第3号起诉人:王树军,男,汉族,1956年3月8日生,农民,住吉林市丰满区。2015年5月19日,本院收到王树军的起诉状
上诉人王艳冬、陈闯诉被上诉人蛟河市乌林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及蛟河市乌林朝鲜族乡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处理决定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吉中行终字第5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艳冬,女,1960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蛟河市。上诉人(原审原告)陈闯,男,1984年10月8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与王立波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船行审执字第54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吉林市松江中路87号。法定代表人李显辉,区长。委托代理人陈晓冬,吉林
东丰县人民政府申请刘庆波政府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东行审字第35号申请执行人东丰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郑一明,县长。委托代理人王晓杰,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科长。委托代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赵永学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船行审执字第105号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所地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武海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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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如军与王正国、习水县人民政府撤销林权颁证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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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水龙六组诉被告荔波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水龙二组林业行政裁决争议一案一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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