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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某某人民政府、长春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立初字第11号起诉人:王某,女,汉族,住江苏省。本院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起诉人王某以某某人民政府为被告,长春某某房地产开发
上诉人王君祥诉被上诉人吉林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4)吉中行终字第5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君祥,男,1954年10月3日生,汉族,无职业,住吉林市昌邑区。委托代理人杨建,吉林鸣正律
张维艳与吉林省辽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二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辽行终字第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维艳。委托代理人:张洪昌,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省辽源市
松原市人民政府与韩志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宁行非执字第41号申请执行人松原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39号。法定代表人李相国,市长。委托代理人祁霁
韩某某与长岭县某某人民政府不服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立初字第22号起诉人:韩某某,男,汉族,住长岭县。本院于2015年9月22日收到起诉人韩某某以长岭县某某人民政府为被告、以孙某
上诉人王淑艳诉被上诉人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满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二审判决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吉中行终字第4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淑艳,女,汉族,1964年11月6日生,户籍所在地吉林市丰满区,现住吉林市船营区。被上诉人
高玲华与辽源市公安局东吉分局及第三人李晓峰、周艳 行政处罚纠纷二审行政判决书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辽行终字第2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高玲华。委托代理人李世忠,系上诉人高玲华丈夫。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辽源市公安局东吉分局
松原市人民政府与曹立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宁行非执字第40号申请执行人松原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39号。法定代表人李相国。委托代理人祁霁。被执
杨某与某某人民政府、长春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立初字第14号起诉人:杨某,男,汉族,住长岭县。本院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起诉人杨某以某某人民政府为被告,长春某某房地产开发
上诉人周传英诉被上诉人吉林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纠纷一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4)吉中行终字第5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周传英,女,1953年4月19日生,汉族,无职业,住吉林市昌邑区。委托代理人隋东旭,男,195
罗某某与某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立初字第23号起诉人:罗某某,男,汉族,住长岭县。本院于2015年9月22日收到起诉人罗某某以某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被告、以张
松原市人民政府与刘玉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宁行非执字第28号申请执行人松原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39号。法定代表人李相国,市长。委托代理人祁霁
高玲萍与辽源市公安局东吉分局及第三人李晓峰、周艳行政处罚纠纷二审行政判决书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辽行终字第2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高玲萍。委托代理人李世忠,系上诉人高玲萍亲属。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辽源市公安局东吉分局
胡某某与某某人民政府、长春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立初字第10号起诉人:胡某某,男,汉族,住江苏省。本院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起诉人胡某某以某某人民政府为被告,长春某某房地产
董某某与某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立初字第2号起诉人:董某某,男,汉族,住上海市。本院于2015年6月11日收到起诉人董某某以为被告,长春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山堂、冯桂珍判决书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5)白山行终字第2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董山堂,男,1957年8月13日生,汉族,农民,住白山市。上诉人(原审原告)冯桂珍,
安凤久诉乾安县人民政府行政不予立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吉行立终字第31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安凤久,男,1959年9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乾安县。委托代理人张国经,北京市中尚
董某某与某某人民政府、长春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长行立初字第8号起诉人:董某某,男,汉族,住上海市。本院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起诉人董某某以某某人民政府为被告,长春某某房地产
刘瑞霞诉松原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予立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吉行立终字第138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 刘瑞霞,女,汉族,1955年5月24日生,住松原市。委托代理人张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永馥诉白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不作为纠纷一审裁定书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浑行立字第2号起诉人李永馥,男,1938年6月9日生,汉族,原纺织厂学校退休教师,住江源县东升街。身份证号:220603193806091519。
抚松县抚松镇长白山小青沟玄武岩采矿场诉白山市公路建设办公室补偿纠纷一审裁定书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浑行立字第3号起诉人抚松县抚松镇长白山小青沟玄武岩采矿场。负责人王伟东,系个体业主。被起诉人白山市公路建设办公室。本院收
刘守仁诉乾安县人民政府行政不予立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吉行立终字第2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刘守仁,男,1975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乾安县。委托代理人张国经,北京市
刘希明诉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吉林市丰满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不予立案二审裁定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吉行立终字第63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 刘希明,男,汉族,1941年2月13日生,农民,住吉林市。上诉人刘希明因与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
原告郭文财诉被告敦化市江南镇政府、第三人敦化市江南镇南关屯村村委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敦行初字第82号原告郭文财,男,汉族,农民,住敦化市。委托代理人徐永平,吉林首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敦化市江南镇人民政府,住所
张汝喜诉长春净月开发区执法局强制拆除房屋再审审查行政裁定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5)吉行监字第20号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汝喜,男,1956年2月16日生,汉族,吉林农业大学职工,现住长春市。 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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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水龙六组诉被告荔波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水龙二组林业行政裁决争议一案一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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