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焦元文,男,汉族,贵州习水县人,住习水县。
被执行人黄会容,女,汉族,贵州习水县人,住习水县,系被执行人焦元文之妻。
关于冷绪方申请执行焦元文、黄会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冷绪方暂时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以此向本院申请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院认为,申请人对本案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4)习民初字第73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何 煜
审判员 倪卫中
审判员 袁小峰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谢涛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