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遵义市奇坤秸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92704032.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
法定代表人余显中。
本院在执行陈文珍申请执行遵义市奇坤秸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遵义市奇坤秸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询问申请执行人,其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陈文珍申请执行遵义市奇坤秸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凌 早
审判员 唐继春
审判员 李占阳
二〇一五 年 六 月 四 日
书记员 黄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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