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肖俊,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遵义品创商品砼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县龙坑镇龙坑社区农庄村,机构代码:587262797。
法定代表人杨天勇,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贵州宏立腾建材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管委会26层12号房。机构代码:594151198。
法定代表人袁雪峰,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生效的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2014)汇民初字第1872号民事调解书,受理遵义聚财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遵义品创商品砼有限公司、贵州宏立腾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立即偿付申请人拖欠的水泥款2163281.77元, 并支付违约金及迟廷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的诉讼费用12895.00元,并承担申请费24850.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己被查封的财产有待他案的处置 ,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遵义聚财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遵义品创商品砼有限公司、贵州宏立腾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如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审判长 谢兴伟
审判员 徐珊珊
审判员 张 俊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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