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梁树槐。
被执行人何成举。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韩洪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梁树槐、何成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何成举在湄潭县公安车辆管理所登记有卡罗拉牌轿车(车牌号:贵XX)一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何成举所有的卡罗拉牌轿车(车牌号:贵XX)一辆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薛怀志
审判员 张宗奇
审判员 熊贻华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黎廷洁
")被执行人梁树槐。
被执行人何成举。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韩洪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梁树槐、何成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何成举在湄潭县公安车辆管理所登记有卡罗拉牌轿车(车牌号:贵XX)一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何成举所有的卡罗拉牌轿车(车牌号:贵XX)一辆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薛怀志
审判员 张宗奇
审判员 熊贻华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黎廷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