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尚贵 彭兴贵 重庆名流物流有限公司终本裁定书

2016-08-30 19:20
申请执行人雷尚贵,驾驶员,住六盘水市。

被执行人重庆名流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盛区万东北路46号,组织机构代码:58803XXXX。

法定代表人刘树华(职务不详)。

被执行人彭兴贵,住织金县。

申请人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黔六特民初字第56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重庆名流物流有限公司、彭兴贵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本院依照职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到被执行人周翔、邓梅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4)黔六特执字第410号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付昭俊

审判员  陈开友

审判员  吕永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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