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六枝特区佳益矿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六枝特区平寨镇那平路,组织机构代码:55190XXXX。
法定代表人刘创,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六枝特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9日作出的(2013)黔六特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潘树平申请执行六枝特区佳益矿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六枝特区佳益矿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合议庭合议,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2014)黔六特执字第286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道箭
审判员 吕永全
审判员 陈开友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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