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强与方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2016-08-30 19:13
申请执行人冯小强,男,1988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赤水市。

被执行人方强,男,汉族,1984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赤水市。

本院在执行冯小强诉方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方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2015)赤民初字第160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凭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杨明荣

审 判 员  徐凌东

代理审判员  罗吉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安 健

")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 法学学习 http://wenshu.nlaw.org/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豫ICP备10026901号 豫ICP备1002690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