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蒋中强,贵州省桐梓县人。
被执行人马永凤,贵州省桐梓县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邓远华与被执行人蒋中强、马永凤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人自愿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5)桐法执字第1341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 冉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令狐芷君
")被执行人蒋中强,贵州省桐梓县人。
被执行人马永凤,贵州省桐梓县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邓远华与被执行人蒋中强、马永凤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申请人自愿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5)桐法执字第1341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 冉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 令狐芷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