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陈建东,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贵州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黄家坝镇。
法定代表人付光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重庆文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
法定代表人阎修文,该公司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桐梓县人民法院(2015)桐法民初字第364号民事调解书作出的(2015)桐法执字第628号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现涉案相关的转移手续正在办理,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5)桐法执字第628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於孝强
审判员 陈刚刚
审判员 黎 洪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令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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