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申请执行李强、夏永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2016-08-30 17:51
申请人黄健,男,1967年11月20日生,汉族,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娄山关镇。

被执行人李强,男,1971年7月7日生,汉族,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燎原镇。

被执行人夏永林,男,1975年5月10日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娄山关镇。

本院执行的黄健与夏永林、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黔0322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夏永林、李强应向申请人黄健共计支付人民币5万元及承担本案执行费650元。执行中,查明申请人黄健与被执行人李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黄健撤回申请执行。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6)黔0322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冉

审判员  黎 洪

审判员  陈刚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胡露萍

")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 法学学习 http://wenshu.nlaw.org/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豫ICP备10026901号 豫ICP备1002690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