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普定县猫洞乡普鑫煤矿。
负责人:朱礼刚,系该矿矿长。
委托代理人苏立玲,系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细松与被执行人贵州华电安顺华荣投资有限公司普定县猫洞乡普鑫煤矿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胡细松自愿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作出的处分,本院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普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普县劳人仲裁字[2015] 第11号号仲裁裁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赵厚培
审判员 曹正刚
审判员 许 云
二○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夏 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