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6-07-12 15:47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长民三初字第143号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王化鹏,总干事。

委托代理人:赵天红,女,汉族,1983年5月22日出生,住吉林省长岭县,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工作人员。

被告: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经营者:李珑,男,汉族,1986年12月10日出生,住吉林省东辽县。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赵天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完毕。

原告诉称,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等音像制作单位分别对《喜马拉雅》、《雪域光芒》、《歌唱》、《在北京的金山上》、《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等236部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放映权、复制权等)。原告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并依据上述权利人授权(详见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或版权合作协议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被告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KTV中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上述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依法判令:1、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4,400元。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含公证费500元、取证消费40元)共计540元。上述两项费用合计94,940元。[2: 1歌唱、2穿行、3风雨中的美丽、4格桑花开、5家乡、6那个冬季、7那片海、8漂、9情人、10天空、11天亮了、12喜马拉雅、13相爱、14醒了、15雪、16雪域光芒、17原野、18在北京的金山上、19 13131、20great day、21爱就爱了、22抱紧我别走、23变脸、24别怕有我、25不想骗自己、26大话爱情、27感受、28喝彩、29花样年华、30满天风雪、31没收你的爱、32女人、33青菜鸡蛋面、34十二种颜色、35天使的选择、36我挑我的、37我还是挑我的、38两个人的世界、39叶子、40雨夜、41展翅高飞、42最好的朋友、43爱简单、44那一天、45我比从前更寂寞、46无所谓、47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48地铁、49绝不放手、50吻我的样子、51爱死了昨天、52你叫什么名字、53寻找李慧珍、54两个下雪的夜、55梦之浮桥、56倾城、57我、58在梵高的星空下、59在世界中心呼喊爱、60牧马人、61HAS IT、62翅膀、63哪一站、64朋友难当、65求爱歌、66人间、67天下无贼、68Dream Party、69G大调的悲伤、70画心、71如果爱下去、72我们说好的、73我走以后、74这该死的爱、75一个人唱情歌、76我不是我自己、77被风吹过的夏天、78笨蛋、79不可思议、80大小姐、81第三滴眼泪、82换季、83空气、84平行线、85双鱼座女孩、86停电、87委屈、88我介意、89星月神话、90雪绒花、91这种爱、92最后一个夏天、93期待你的爱、94不让你走、95坚持到底、96认真、97死心彻底、98他一定很爱你、99天黑、100一天天一点点、101编号89757、102不潮不用花钱、103曹操、104第几个100天、105豆浆油条、106进化论、107木乃伊、108莎士比亚的天份、109西界、110一千年以后、111醉赤壁、112背对背拥抱、113小酒窝、114不顾一切的爱、115患难见真情、116我是真的爱上你了、117躲不了、118好想对你说、119黑色翅膀、120恋人唱的歌、121我记得我爱过、122香水、123一封信、124再爱我好吗、125告解的男人、126倦鸟余花、127余情难了、128与爱情无关、129早晨、130想、131看穿、132还有我、133可不可以爱、134漫游、135那段岁月、136平凡心、137世界、138微笑、139栀子花开、140最好的幸福、141爱如彩虹、142北京之雪、143日出、144冷艳、145 38.5°C、146尽在不言中、147分享、148弯眉毛、149油菜花的舞台、150热血奔流、151坦白、152故土的太阳、153冬之恋、154山里的哥哥、155梁山伯与祝英台、156兰花花、157铁齿铜牙纪晓岚、158LOVE RAIN、159四舍五入、160幸好、161亲亲美人鱼、162你在他乡还好吗、163珠江游、164亲爱的你会想我吗、165心醉、166BABY TELL ME、167爱我不一样、168人鱼天堂、169爱与和平、170我就是这样、171FOR YOU、172春暖花开、173当爱情经过的时候、174红顶屋的故事、175依呀来欧、176又见茉莉花、177别在我离开之前离开、178忘记尘缘忘记你、179放了手就忘了我、180阿姐鼓、181和寂寞说分手、182听雪、183爱是流动的、184木兰情、185 88烦恼、186夜光航线、187一个人的北京、188木兰星、189永远是朋友、190追缘、191白发亲娘、192我的士兵兄弟、193珠穆朗玛、194中华民谣、195十九恋歌、196莲美人、197北京的金山上、198唱支山歌给党听、199翻身农奴把歌唱、200天涯歌女、201无锡景、202走西口、203放风筝、204拔根芦柴花、205大坂城的姑娘、206回娘家、207浏阳河、208在银色的月光下、209大拜年、210敖包相会、211马儿啊,你慢些走、212半个月亮爬上来、213有一个美丽的地方、214洪湖水浪打浪、215采茶舞曲、216紫竹调、217san-bai no(你好)、218爱你的日子、219苍狼大地、220唱给黄河听、221敕勒歌、222东方骆驼、223嘎达梅林、224家园、225母亲湖的泪水、226天堂、227我们是永远的苍狼、228小河淌水、229月牙五更、230牧歌、231送别、232人说山西好风光、233我的祖国、234国家、235感恩、236五星红旗。]

被告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未答辩。

本院经审理查明: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证明: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开展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咨询服务、法律诉讼、国际版权交流、举办研讨,交流及与本会宗旨一致的相关业务活动。

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监制的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DVD记载:歌唱、穿行、风雨中的美丽、格桑花开、家乡、那个冬季、那片海、漂、情人、天空、天亮了、喜马拉雅、相爱、醒了、雪、雪域光芒、原野、在北京的金山上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13131、great day、爱就爱了、抱紧我别走、变脸、别怕有我、不想骗自己、大话爱情、感受、喝彩、花样年华、满天风雪、没收你的爱、女人、青菜鸡蛋面、十二种颜色、天使的选择、我挑我的、我还是挑我的、两个人的世界、叶子、雨夜、展翅高飞、最好的朋友、爱简单、那一天、我比从前更寂寞、无所谓、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地铁、绝不放手、吻我的样子、爱死了昨天、你叫什么名字、寻找李慧珍、两个下雪的夜、梦之浮桥、倾城、我、在梵高的星空下、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牧马人、Has It、翅膀、哪一站、朋友难当、求爱歌、人间、天下无贼、dream party、G大调的悲伤、画心、如果爱下去、我们说好的、我走以后、这该死的爱、一个人唱情歌、我不是我自己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被风吹过的夏天、笨蛋、不可思议、大小姐、第三滴眼泪、换季、空气、平行线、双鱼座女孩、停电、委屈、我介意、星月神话、雪绒花、这种爱、最后一个夏天、期待你的爱、不让你走、坚持到底、认真、死心彻底、他一定很爱你、天黑、 一天天一点点、编号89757、不潮不用花钱、曹操、第几个100天、豆浆油条、进化论、木乃伊、莎士比亚的天份、西界、一千年以后、醉赤壁、背对背拥抱、小酒窝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不顾一切的爱、患难见真情、我是真的爱上你了、躲不了、好想对你说、黑色翅膀、恋人唱的歌、我记得我爱过、香水、一封信、再爱我好吗、告解的男人、倦鸟余花、余情难了、与爱情无关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早晨、想、看穿、还有我、可不可以爱、漫游、那段岁月、平凡心、世界、微笑、栀子花开、最好的幸福、爱如彩虹、北京之雪、日出、冷艳、38.5°C、尽在不言中、分享、弯眉毛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油菜花的舞台、热血奔流、坦白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故土的太阳、冬之恋、山里的哥哥、梁山伯与祝英台、兰花花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中国唱片总公司。铁齿铜牙纪晓岚、love rain、四舍五入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幸好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亲亲美人鱼、你在他乡还好吗、亲爱的你会想我吗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心醉、BABY TELL ME、爱我不一样、人鱼天堂、爱与和平、我就是这样、FOR YOU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春暖花开、当爱情经过的时候、红顶屋的故事、依呀来欧、又见茉莉花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别在我离开之前离开、忘记尘缘忘记你、放了手就忘了我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乐扑盛世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阿姐鼓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上海音像有限公司。和寂寞说分手、听雪、爱是流动的、木兰情、88烦恼、夜光航线、一个人的北京、木兰星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永远是朋友、追缘、白发亲娘、我的士兵兄弟、珠穆朗玛、中华民谣、十九恋歌、莲美人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的金山上、唱支山歌给党听、翻身农奴把歌唱、天涯歌女、无锡景、走西口、放风筝、拔根芦柴花、大坂城的姑娘、回娘家、浏阳河、在银色的月光下、大拜年、敖包相会、马儿啊,你慢些走、半个月亮爬上来、有一个美丽的地方、洪湖水浪打浪、采茶舞曲、紫竹调、san-bai no(你好)、爱你的日子、苍狼大地、唱给黄河听、敕勒歌、东方骆驼、嘎达梅林、家园、母亲湖的泪水、天堂、我们是永远的苍狼、小河淌水、月牙五更、牧歌、送别、人说山西好风光、我的祖国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国家、感恩、五星红旗等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为刘媛媛。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吉民三知终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2009年6月29日与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7月4日与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9月5日与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1日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010年4月12日与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8年9月11日与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2012年11月26日与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0年9月8日与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8年9月18日与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上述几份合同主要内容均约定:乙方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为有效管理乙方授予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长民三初字第2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原告(为“甲方”)分别于2008年9月3日与中国唱片总公司,2010年11月8日与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上述几份合同主要内容均约定:乙方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为有效管理乙方授予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长民三初字第3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原告(为“甲方”)2010年5月17日与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2009年12月16日与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9年8月22日与北京乐扑盛世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9年3月9日与上海音像有限公司、2010年7月28日与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2009年3月25日与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8月19日与中国唱片广州公司、2008年10月9日与刘媛媛等(为“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上述几份合同主要内容均约定:乙方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为有效管理乙方授予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

根据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可以认定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其起诉的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向被告主张权利。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2014)吉长国安证民字第14235号公证书证实:2014年3月1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向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提出申请,称未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许可,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经营中擅自使用、放映和播放了申请人享有管理权的音乐电视(录影)作品。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及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收集证据,故申请拟采取摄像的方式对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经营中播放的音乐电视(录影)作品的内容进行证据保全。

2014年4月17日,该公证处公证人员与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摄像人员来到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03包房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行了消费。公证员对原告代理人提供的用于取证使用的摄像机的内存卡状况进行清洁度确认、检查后,摄像人员首先对“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的外部环境状况进行了摄像,随后上述人员进入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03包房内由原告代理人在房间内安置的音乐播放机上进行操作点播音乐,摄像人员对播放出的音乐电视(录影)及画面内容进行了摄像。消费结束后,原告方人员向该营业场所索取了《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账单》三张,消费金额共计30元。公证员全程监督了上述点播的音乐电视(录影)与摄像的过程,摄像完毕后在公证处将保全的资料刻录成光盘。

本案审理过程中,针对原告主张权利的涉案236首音乐电视作品,本院将原告提供收录有该音乐电视作品的专辑光盘内容与公证书后附光碟的播放内容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显示:63哪一站,65求爱歌,66人间,85双鱼座女孩,147分享,156兰花花,159四舍五入,197北京的金山上,198唱支山歌给党听,210敖包相会等10首被控侵权歌曲与原告享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不一致,88我介意在取证光碟中没有相关内容,其余225首被控侵权音乐电视作品经比对与原告享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均为一致。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个体户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成立日期为2013年6月7日,经营场所为宽城区铁北二路兴业街4号。经营范围包括KTV娱乐。根据原告提供的2015年3月11日调取的机读档案显示,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的经营者为李珑。

原告为本案支付合理费用包括公证费500元、包房费取证消费30元,共计530元。

本院认为:著作权法所称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本案涉及的音乐电视作品属于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应认定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依据该项法律规定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应由制片者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本案中,在原告提供的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监制的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DVD封底、内置目录上均记载著作权人为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被告未到庭也未提交相反的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依法确认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对上述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原告提交的并经过公证的《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表明,原告依法获得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授权,有权就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卡拉OK经营场所以复制、放映等方式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提起诉讼并收取相关费用。

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与经公证的被控侵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内容进行比对,其中63哪一站,65求爱歌,66人间,85双鱼座女孩,147分享,156兰花花,159四舍五入,197北京的金山上,198唱支山歌给党听,210敖包相会等10首被控侵权歌曲与原告享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不一致,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原告据此要求被告承担责任不能得到支持。88我介意被控音乐电视作品在取证光碟上没有记录,原告就上述作品不能证明被告存在侵权事实,原告据此要求被告承担责任也不能得到支持。其余225首被控音乐电视作品在画面、人物、音乐等方面与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相同。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点歌设备中放映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未支付相应报酬,该行为侵害了涉案作品的放映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本案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因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因现有证据未能证明原告的实际损失以及被告的实际获利,本院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作品使用的付酬标准,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行为的方式、持续时间和主观过错程度、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数量等因素酌情确定。

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应诉,放弃答辩权利及提供反驳证据的机会,其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十一条第四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放映并从曲库中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明细为:1歌唱、2穿行、3风雨中的美丽、4格桑花开、5家乡、6那个冬季、7那片海、8漂、9情人、10天空、11天亮了、12喜马拉雅、13相爱、14醒了、15雪、16雪域光芒、17原野、18在北京的金山上、19 13131、20great day、21爱就爱了、22抱紧我别走、23变脸、24别怕有我、25不想骗自己、26大话爱情、27感受、28喝彩、29花样年华、30满天风雪、31没收你的爱、32女人、33青菜鸡蛋面、34十二种颜色、35天使的选择、36我挑我的、37我还是挑我的、38两个人的世界、39叶子、40雨夜、41展翅高飞、42最好的朋友、43爱简单、44那一天、45我比从前更寂寞、46无所谓、47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48地铁、49绝不放手、50吻我的样子、51爱死了昨天、52你叫什么名字、53寻找李慧珍、54两个下雪的夜、55梦之浮桥、56倾城、57我、58在梵高的星空下、59在世界中心呼喊爱、60牧马人、61HAS IT、62翅膀、64朋友难当、67天下无贼、68Dream Party、69G大调的悲伤、70画心、71如果爱下去、72我们说好的、73我走以后、74这该死的爱、75一个人唱情歌、76我不是我自己、77被风吹过的夏天、78笨蛋、79不可思议、80大小姐、81第三滴眼泪、82换季、83空气、84平行线、86停电、87委屈、89星月神话、90雪绒花、91这种爱、92最后一个夏天、93期待你的爱、94不让你走、95坚持到底、96认真、97死心彻底、98他一定很爱你、99天黑、100一天天一点点、101编号89757、102不潮不用花钱、103曹操、104第几个100天、105豆浆油条、106进化论、107木乃伊、108莎士比亚的天份、109西界、110一千年以后、111醉赤壁、112背对背拥抱、113小酒窝、114不顾一切的爱、115患难见真情、116我是真的爱上你了、117躲不了、118好想对你说、119黑色翅膀、120恋人唱的歌、121我记得我爱过、122香水、123一封信、124再爱我好吗、125告解的男人、126倦鸟余花、127余情难了、128与爱情无关、129早晨、130想、131看穿、132还有我、133可不可以爱、134漫游、135那段岁月、136平凡心、137世界、138微笑、139栀子花开、140最好的幸福、141爱如彩虹、142北京之雪、143日出、144冷艳、145 38.5°C、146尽在不言中、148弯眉毛、149油菜花的舞台、150热血奔流、151坦白、152故土的太阳、153冬之恋、154山里的哥哥、155梁山伯与祝英台、157铁齿铜牙纪晓岚、158LOVE RAIN、160幸好、161亲亲美人鱼、162你在他乡还好吗、163珠江游、164亲爱的你会想我吗、165心醉、166BABY TELL ME、167爱我不一样、168人鱼天堂、169爱与和平、170我就是这样、171FOR YOU、172春暖花开、173当爱情经过的时候、174红顶屋的故事、175依呀来欧、176又见茉莉花、177别在我离开之前离开、178忘记尘缘忘记你、179放了手就忘了我、180阿姐鼓、181和寂寞说分手、182听雪、183爱是流动的、184木兰情、185 88烦恼、186夜光航线、187一个人的北京、188木兰星、189永远是朋友、190追缘、191白发亲娘、192我的士兵兄弟、193珠穆朗玛、194中华民谣、195十九恋歌、196莲美人、199翻身农奴把歌唱、200天涯歌女、201无锡景、202走西口、203放风筝、204拔根芦柴花、205大坂城的姑娘、206回娘家、207浏阳河、208在银色的月光下、209大拜年、211马儿啊,你慢些走、212半个月亮爬上来、213有一个美丽的地方、214洪湖水浪打浪、215采茶舞曲、216紫竹调、217san-bai no(你好)、218爱你的日子、219苍狼大地、220唱给黄河听、221敕勒歌、222东方骆驼、223嘎达梅林、224家园、225母亲湖的泪水、226天堂、227我们是永远的苍狼、228小河淌水、229月牙五更、230牧歌、231送别、232人说山西好风光、233我的祖国、234国家、235感恩、236五星红旗)。

二、被告宽城区东宫练歌广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90,600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74元,由原告负担124元,被告负担20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刘劲钢

代理审判员  宫 平

人民陪审员  白 勇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王 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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