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农诉前保字第29-1号
申请:佟显青,现住农安县。
被申请人:李玮,现住德惠市。
被申请人:德惠市麒行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地址德惠市。
经申请人佟显青申请,本院于2015年9月22日作出(2015)农诉前保29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李玮所有的吉A712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吉A70M5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进行诉前保全。现被申请人李玮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要求解除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李玮所有的吉A712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吉A70M5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晓亮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徐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