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九民初字第3281号
原告石云峰,男,汉族,1971年5月2日生,住长春市九台区。
被告杜敏,女,汉族,1957年5月2日生,住长春市九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石云峰诉被告杜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五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石云峰撤回起诉。
代理审判员 卢 岩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书 记 员 葛意兰
(2015)九民初字第3281号
原告石云峰,男,汉族,1971年5月2日生,住长春市九台区。
被告杜敏,女,汉族,1957年5月2日生,住长春市九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石云峰诉被告杜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五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石云峰撤回起诉。
代理审判员 卢 岩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书 记 员 葛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