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5)吉行监字第238号
汤全因诉磐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补偿一案,不服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吉中行终字第2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在审查过程中,汤全向本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汤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如下:
准许汤全撤回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刘吉红
代理审判员 杜 鹃
代理审判员 王宇焘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寻 锴
(2015)吉行监字第238号
汤全因诉磐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补偿一案,不服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吉中行终字第2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在审查过程中,汤全向本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汤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裁定如下:
准许汤全撤回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刘吉红
代理审判员 杜 鹃
代理审判员 王宇焘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寻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