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4)榆刑初字第126号
公诉机关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韩某甲,个体户,户籍地为吉林市。现住榆树市。因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2013年9月6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执行逮捕,并于2014年1月28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韩某丙,个体户,户籍地为吉林市。现住榆树市。因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2013年9月6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执行逮捕,并于2014年1月28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韩某丁,户籍地为吉林市。现住榆树市。因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2013年10月28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郑某甲,现住吉林市。因涉嫌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2013年9月6日被榆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2日被取保候审。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以榆检刑诉(2014)1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福有、韩某丙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韩某丁、郑某甲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4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赵铁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福有、韩某丙、韩某丁、郑某甲到庭参加了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福有于2013年9月5日晚19时30分许,因榆树市福安超限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检查其公司(榆树市合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车辆而产生不满,遂组织被告人韩某丙、郑某甲、韩某丁、于某某(另案处理)及郑某乙、齐某某、佐某某等人,将自家的货车、吉普车开到横在道路通道上,致使南北两个方向行驶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滞留在南北两个方向车辆达上百辆,时间长达三个小时之久。在此期间被告人韩福有、韩某丙、韩某丁、郑某甲无故对经过此处的彭某甲及妻子李红莲、儿子彭某乙进行殴打,经鉴定彭某甲、彭某乙均为轻伤,李红莲系轻微伤。案发后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五十万元。
公诉机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并认为被告人韩某丙、韩福有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又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处罚;被告人韩某丁、郑某甲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经审理查明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并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
(一)、书证
1、受案登记表,证实被害人报案至公安机关及简要案情。
2、立案决定书,证实公安机关对韩福有等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的情况。
3、嫌疑人到案情况及破案报告,证实2013年9月5日晚22时许,韩福有、韩某丙、郑某甲被依法传唤到治安大队进行讯问,韩某丁于2013年10月2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4、法医学鉴定书及照片,证实彭某乙系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系轻伤;彭某甲系面部外伤,左上唇贯通伤,系轻伤;李某某系头皮挫裂伤,系轻微伤。
5、行政处罚决定书,证实韩福有于2013年8月15日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三日。
6、情况说明,证实公安机关于2013年12月20日调取了福安超限检查站的监控视频资料。
7、赔偿和解协议书及笔录,证实本案被告人韩福有、韩某丙、韩某丁、郑某甲与受害人彭某甲、彭某乙、李某某经协商达成和解,四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方各项损失人民币50万元,被害人不再追究四被告人的任何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
8、情况反映,证实榆树市交通运输局刘某某、王某甲要求对造成该段交通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严惩。
9、户籍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说明,证实四被告人自然身份情况及无前科劣迹。
(二)、证人证言
1、证人于某某证言证实,我是榆树市合金商混公司的车队队长,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韩某丙,韩某丁负责出纳和后勤工作,韩福有是经理,郑某甲不负责什么工作,他是老板韩某丙的妻子。2013年9月5日晚上6点多钟,当时我在我们厂子我自己的寝室呆着,有个司机召唤我,说韩福有让我们去福安收费站,说我们单位的挂车被扣了,让我们过去看看,然后我和韩福有、左长胜、齐某某我们四个人开着面包车就去了,在车上韩福有说:“操他妈的,他们天天吃我的,喝我的,花这么多钱还截我,今天我不过,谁也别想过,到那块把道全给他堵上。”到了福安收费站我们就下车了,看见我们厂子的大挂车正在收费站的通道口处停着,我们几个人来到我家大挂车旁边,看见郑某乙在车上坐着,看见我们来了他又下来了跟我们说解决完没有,什么时候能走,我说不知道,这时韩福有和收费站的一个工作人员唠呢,韩福有就越说越激动,并且嘴里还骂着:“我韩福有大事小事都不差,今天我不过谁鸡巴也别过。”然后就让司机郑某乙把挂车横在了收费站通道口处,当时南北车辆都憋住不能通行了,随后我也在旁边骂:你们收费站什么他妈意思,我们公司钱也给你们了,你还他妈三天五天就截我们,收费站工作人员就劝韩福有,韩福有就说今天我就不走了,我要见你们领导,这时有一个戴眼镜的工作人员出来了,韩福有就跟他到一边唠去了。接着韩福有就问戴眼镜的男子你以后能不能保证不截我的车,戴眼镜的男子说我不能保证,韩福有说你不能保证我今天就不走了,找你们说的算的来,这时看见韩某丁不知道从哪来的,手里拿着一个不是相机就是手机,在那给我家大车还有其他的大车照相,并且边照边骂:“操他妈的,我们都花这么多钱了,你们还不让我们过,我都给你们照上相。”这时我就看见韩某丁用收费站的路栏把东边的便道堵上了,所有南北通行的车都过不去了,不一会我看见韩某丙开一辆吉普车来了,韩某丙直接把车停在了收费站东边检斤那条道上,直接把车道堵上了,这时郑某甲从车上拎个包下来了,也骂骂咧咧的说:“今天我们的车过不去,谁也别想过去,一会电视台来了都给你们曝光。”当时所有道路都封死了,这时我看见一名男子走了过来跟韩某丁说要过去,韩某丁说过不去了都堵上了,韩某丁问他是干啥的,那名男子说他是司机,就是过路的,车里有病人,和韩某丁他们商量半天,韩某丁他们也没同意让他过,这时韩福有就说:走,看看你车去,如果你没有车,今天我整死他,然后韩某丁和韩福有、韩某丙、郑某甲他们就推搡这名男子往南走想看看到底有没有病人和车,我和佐某某、郑某乙在后边也跟着过去了,周围还有一帮看热闹的人也跟着走,在往南走的过程中,韩某丁就拍了这名男子后脑一下,并且说:“让你多话,就你多事。”随后我看见韩福有、韩某丁他们走到一个没有牌照的奥迪车跟前就停下了,这时韩某丁又问他:你是干啥的?开没有牌照的车,我给你照相,传网上去,然后韩福有也问他:你是不是行政执法的?你开这车,这个男子说我不是行政执法局的,韩福有说你不是行政执法局的你开这车,我当时离开能有五、六米远,我就听见韩福有喊:揍他,随后我就看见他们就打到一起了,因为当时我的前边也有很多人,具体是谁先动的手怎么打的我没看清,我当时看他们打起来了,我害怕就跑回单位了,以后发生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当天在案发现场没看见我们公司中的料车司机陈鸿飞。
2、证人郑某乙证言证实,我在榆树市合金商品混凝土公司任司机,我在公司开泵车,法人是韩某丙,经理是韩福有,韩某丁在公司管理后勤,郑某甲平时不来,她家在吉林市有一个修配厂,她负责那边,2013年9月5日下午5点钟左右,我当时开的泵车没有活,老板韩某丙就让我临时开公司的挂车,车号是吉BA4437到法特的南边一个沙厂拉石子,韩某丙告诉我不让我超载,然后我就自己开车到法特沙厂,我的车装了12立方米的石子,然后我就往回返,大约是晚上7点半左右,我的车就到了福安超限检测站,在南侧离检斤的磅秤大约有十多米远的地方,我的车就被超限站的工作人员给拦住了,我的车当时就停在东侧磅秤左侧的通道口附近了,我就下车了,我对工作人员说这是搅拌站的车,工作人员说你先等一会,你给你们老板打电话,然后我就给韩福有打的电话,在电话中我说我的车被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给截住了,告诉老板来,大约过了有六、七分钟,韩福有和佐某某、齐某某他们三人就开着我们公司的佳宝面包车来了,当时是齐某某开车,他们把面包车就停在路政的车前边了,韩福有就下车了,我看韩福有来了,我就上了大挂车,我把车打着火,我的意思是如果老板和工作人员交涉明白后我就走了,韩福有下车后就和超限站的工作人员就在那唠,我看见韩福有越说越激动,并且还骂,操你妈的,我韩福有大事小事也不差呀,你们还截我的车,今天我的车过不去,谁的车也他妈的别想过,然后韩福有就对我说:你把车给我横在通道上,谁的车也别过了,然后我就把车斜横在检斤左侧的通道上了,我是一个打工的,我得听老板的,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看见我的大挂车横在通道上了,其他的车辆都不能正常通行了,就劝韩福有让韩福有走,但是韩福有当时情绪非常激动,就说我今天就他妈的不走了,谁也不好使,我就见你们领导,然后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就给他们领导打电话,随后从收费站的办公楼里出来一个戴眼镜没有着装的男子,上前就和韩福有到一边唠去了。我就听韩福有问戴眼镜的男子说:你敢不敢保证以后不截我家车,但是这个男子没有做什么保证,就对韩福有说:你赶紧走吧,你把车横在道上影响交通,韩福有说你要不能保证,我今天就不走了,找你们说了算的来,这时候韩福有的姐姐韩某丁也到这了,手里还拿着一个相机,也骂骂咧咧的,不一会韩某丙和他媳妇开着吉普车也来了,到现场后,韩某丙就把吉普车停在检斤车道上了,韩福有看见韩某丙来了,就从西边过来了,这时候正好从南边过来一辆拉水泥的货车,想从检斤的车道通过,但是韩某丙的车在通道上堵着呢,这辆车过不去就停下了,韩某丙就和韩福有说你看看这辆车都超载了,他的车能走我们的车就不让走,咱们找他领导去,说完韩某丙和韩福有就到西边去了,这时候收费站南北就已经堵了不少车了,但是有的车从最东边还能过,然后我看见韩福有和韩某丁就用收费站的路栏把东边的道给拦住了,韩某丁并且说:现在谁的车也不能过,谁过我就砸谁,随后韩某丁用相机照路政的车和被堵的拉水泥的大挂车,这时候所有的通道都被堵死了,南北方向的车也越聚越多了,已经排出去挺老远了,韩某丙和韩福有到这找领导也没有看见工作人员,韩某丙说今天必须整出点事来,一会找媒体给他曝光,不然的话不能引起领导的注意,韩某丙的媳妇一看就喝了不少酒,在那用手机边拍照边骂:操你妈的,我的车不让过,谁他妈的也别过了,我要是不收拾收拾你们,也不知道我厉害,还骂了一些话,我都记不清了。这时韩福有就让我到南边看看有没有给我们搅拌站送水泥的车辆被堵,我就往南走,我都走到南边的加油站的位置了,看见被堵的车已经都排到这个位置了,我看了看没有我们公司的车,我就往回走,我要走到收费站的时候,我就听见旁边大车司机说:刚才收费站那有人打起来了,我问他们谁和谁打起来了,他们说是过路的和拦路的打起来了,打完都跑了,有一个女的被打坏了,我就继续往回走,到收费站大天棚附近的时候,看见西边那围了一帮人,我也没有到跟前去,到收费站的时候听说是我们老板和过路的打起来了,第二天我听说被打的男子是一个警察,我没参与打人,打仗的时候我不在现场。第二天上班时我问齐某某和佐某某了,他们说没有参与打仗。当天晚上收费站被憋的车辆出去得有二里多地,最少得有一百多辆车,北侧也堵了很多,从车辆被堵到公安机关到现场疏通开后大约得有三个多小时。
3、证人佐某某证言证实,我是榆树市合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开泵车的司机,2013年9月5日晚上七点钟左右,我当时在公司的泵车里睡觉,当时泵车在公司院里停着,韩福有给我打电话,他让我和他去超限站,齐某某开车,车上还有韩福有、于某某,我上车后,车就朝福安超限站方向开去了,在车上韩福有边骂边对我们说:他妈的天天吃我的,喝我的,就不让我过等话,意思就是要去整事,我们几个啥也没说。到超限站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公司的大挂车吉BA4437在超限站东侧主路口上停着,韩福有下车之后就开始骂:“操他妈的天天吃我的喝我的,天天截我车,操你妈的,今天不让我过,他们也别过,那咱就玩,我就陪你玩”等话。后来韩福有又指挥郑某乙把车横在道上,不让车辆通过,他告诉我和齐某某帮着堵道,我就帮着拽护栏堵车,齐某某干啥我没注意,于某某也跟着叫骂,大约半个小时后,我看我们公司的司机陈鸿飞开着一辆中华轿车,拉着我们老板的二姐韩某丁到现场了,老板的二姐也跟着骂,也拽护栏堵车,在那呜嗷的谁也不让谁过,后来老板韩某丙和老板娘郑某甲来到现场,老板娘拎个包下车之后也是一顿臭骂,并说一会吉林电视台就来了,给你们曝光,我看她当时没少喝酒,态度非常嚣张,好像啥也不怕似的,当时被堵住的很多大车的司机也都下车了,也都因为和超限站有想法,也都跟着骂,场面极其混乱,后来我发现不知道为什么老板二姐拽着一个男的,问他是干啥的,让他把工作证拿出来,老板娘也在边上质问那个人,后来韩某丙、韩福有、老板娘、老板的二姐还有于某某就推搡这个男的往南走,在走的过程中老板的二姐用手拍那个男的后脑,但是说啥我没注意,到那个男的开的一辆无牌照奥迪车跟前,我们老板娘指着那个男的说:“你究竟干啥的?开这么个车,还没牌照,把他给我照下来,传到网上去。”这时大伙就推着那个男的站在车边上,老板二姐就用手机照相,也不知道怎么他们就打到一起了,我看伸手的有韩福有、韩某丙、老板二姐,那个男的那边他妻子和孩子也都掺合进来了,当时打仗的地方挺黑的,都打乱套了,后来我发现韩某丙、韩福有往北跑去了,我当时在边上,被打的男子问他儿子打咱那人呢,他儿子也没吱声,被打的男的告诉他儿子让他把那女的逮住,然后他儿子就往北跑去了,把老板的二姐抓住了,并用拳头打老板二姐的头面部,这时候韩某丙和韩福有看到有人打他二姐就又跑回来了,他们两个上去拳打脚踢的把被打男子的儿子打了,那个被打男子的儿子始终抱着老板的二姐没撒手,这时被打的男子又冲过来了,韩某丙和韩福有又跑了,这时被打的男子应该是被打懵了,一把把我抓住了,又打了我一拳,那男的儿子对他说不是他,然后他就把我松开了,继续往北撵老板哥俩去了,后来我就回公司了。从我们到场开始堵路,直到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堵了一个多小时了,两侧能有百八十辆车,我走的时候还堵着呢,后来什么时间疏通的我不知道了。当天我们老板韩某丙穿大白横格的短袖T恤衫,我们老板娘短头发,穿一件白领T恤衫,手里拿个包。老板二姐是黄头发,较长,其他人穿什么我没太注意。我们当天被截的大货车不超载,我感觉应该是老板和韩福有他们事先研究设计的,就想在超限站整点事,但是具体怎么研究的我不知道。我没看清哪方先动的手。
4、证人齐某某证言证实,我是榆树市合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开罐车的司机,2013年9月5日晚上7点钟左右,我当时在公司呆着,韩福有找我,让我和他去超限站取车,说挂车让人家扣了,不给钱就不放,今天要是不让过就谁也别过,谁也别走,我就开面包车拉着韩福有、佐某某、于某某就往超限站走,在车上韩福有边骂边对我们说:“他妈的天天吃我的喝我的就不让我过,今天不让我过就谁也别过,到那儿道全给我堵上,谁也别过。”等话,意思就是要去整事,我们几个啥也没说。到超限站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公司的大挂车吉BA4437在超限站东侧主路口上停着,韩福有下车之后就开始骂:“操他妈的天天吃我的喝我的,天天截我车,操你妈的,今天不让我过,他们也别过,那咱就玩,我就陪你玩到底。”等话,后来韩福有又指挥郑某乙把车横在道上,不让车辆通过,他告诉我和齐某某帮着堵道,佐某某就帮着拽护栏堵车,我也没敢动,于某某也跟着叫骂,大约半个小时后,我看我们公司的司机陈鸿飞开着一辆中华轿车,拉着我们老板的二姐韩某丁到现场了,老板的二姐也跟着骂,也拽护栏堵车,在那呜嗷的谁也不让谁过,后来老板韩某丙和老板娘郑某甲来到现场,并且用自己开来的吉普车把东侧检斤车道堵死了,老板娘拎个包下车之后也是一顿舞扎,并说一会吉林电视台就来了,给你们曝光,我看她当时没少喝酒,态度非常嚣张,好像啥也不怕似的,当时被堵住的很多大车的司机也都下车了,也都因为和超限站有想法,也都跟着骂,场面极其混乱,后来我发现不知道为什么老板二姐拽着一个男的,问他是干啥的,让他把工作证拿出来,那个人也没拿出来,老板娘也在边上质问那个人,后来韩某丙、韩福有、老板娘、老板的二姐还有于某某就推搡这个男的往南走,在走的过程中老板的二姐用手拍那个男的后背并且骂他:让你他妈多嘴,让你事儿多,拍了能有四五下子,那个男的开的是一辆无牌照奥迪车,到车跟前我们老板娘指着那个男的说:“你究竟干啥的?开这么个车,还没牌照,把他给我照下来,传到网上去。”这时大伙就推着那个男的站在车边上,老板二姐就用手机照相,也不知道怎么他们就打到一起了,我看伸手的有韩福有、韩某丙、老板二姐,于某某也在跟前,但是伸没伸手我没注意,那个男的那边他妻子和孩子也都掺合进来了,当时打仗的地方挺黑的,都打乱套了,后来我发现韩某丙、韩福有往北跑去了,我当时在边上,被打的男子问他儿子打咱那人呢,他儿子也没吱声,被打的男的告诉他儿子让他把那女的逮住,然后他儿子就往北跑去了,把老板的二姐抓住了,按到西侧路边的草棵里,用裆部骑着她,对她说:“你别动,动我就打你。”这时候韩某丙和韩福有看到有人打他二姐就又跑回来了,他们两个上去拳打脚踢的把被打男子的儿子打了,这时被打的男子又冲过来了,韩某丙和韩福有又往北跑了,他就继续往北撵老板哥俩去了,那个被打男子的儿子始终抱着老板二姐没撒手,后来又拽着走到超限站跟前了,我就去面包车跟前了,后来我和郑某乙就去一辆过路的翻斗车里呆着了,晚上十点钟左右我回到公司了。从我们到场开始堵路,直到我们离开的时候已经堵了两个多小时了,我走的时候还堵着呢,警察刚去疏导交通,后来的事我不知道了。我离开的时候两侧侧堵的车能有一百多辆,当天我们老板韩某丙穿大白横格的短袖T恤衫,黑色裤子,我们老板娘穿什么我没注意,她手里拿个包。老板二姐是穿个褐色的上衣,穿个牛仔裤,她是黄头发,较长。我们当天被截的大货车不超载,但是咋回事我不知道,以前都超载,就当天没超载。我看是韩某丁先动手打的,后来才打起来的。韩某丁身上的伤是谁形成的我真没看见。
5、证人张某甲证言证实,我是自己养大车的,昨天晚上七点多钟我开着我的货车从榆树想去吉林,我的车到达福安收费站附近时,看见收费站的南侧和北侧已经憋了不少车了,其中一个大挂车就横在收费站的南侧了,把收费站中间的两个路口堵上了,还有一个大车停在东侧地磅上,地磅东侧还有一个道口被拦杆拦着,最西侧的路口也被拦杆拦着,我的车从中间就过了收费站,过收费站能有五十米左右就走不动了,我的车就停下了,我下车走到我车尾,看见一个女的能有四十多岁正在吵吵:“这他妈的老百姓养车没个养。”然后就把路政部门设的路障拿起来了,让大家看,嘴里说:你们看看,老百姓也没杀人,整这个东西干啥,让不让老百姓活了。然后我就往南边走,我意思是想看看前边憋了多少车,但是看不到头,收费站的南北侧车加起来得有二百来辆,之后我又返回到的车位置,把车熄火了,随后我就到了收费站的门前,这时候有一个小轿车就从南边过来了,车上的人说有病人,然后大伙就说赶紧让人过去,然后这个车就过去了,紧接着一个法院的小车也过去了,这时候最东边的路口的栏杆不知道被谁拽开了,随后就过去几辆车,随后过来一个女的把栏杆就又拦上了,然后过来一个男的,长得挺膀的(就是被打的这个人),对这个女的说:你别拦。紧接着就过来一帮人,上前就问这个男的是干啥的,他说车上有病人,着急看病,之后一个女的能有四十多岁上前就拽着这个人,拽哪我没看清,并且说病人在哪看看去,然后一帮人就跟着被打的这个男的往他车的方向走,走的过程,这个人说是警察,走到他的车跟前后,我就听见有人说:执法人员连牌子也不挂,然后还有人说,车上也没有病人呢,随后就有人伸手开始打这个人,具体几个人伸手打我看不清,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个女的,上前就拉着,这些人把这个女的也打了,这个女的被打倒了,头部出血了,我就上前说大姐我给你扶车上去吧,她说我要报警,之后打人的这些人就往北边走了,随后被打的这个男的就在后边追,追了能有十来米远追上了,这些人又把这个男的打了,打人的人没看见拿工具,就是用拳脚打的。这时候看见这个男的脸上都是血,打他的这些人就往北跑了,他就在后边追,我也在后边跟着,过了收费站之后,这看见徐某某了,不知道他从哪过来的,我就问被打的这个男的,我说大哥是榆树人吗,他说是,我身边的人就说打人的人往北跑了,不能让他跑了,打人没有白打的,随后我们这些人就往北跑,意思是追打人的人,我们正跑着呢,看见警察从南边开着警车过来了喊:我们是警察。我们在后边追的人就停住了,随后警察就让我们上了警车,把我们带到派出所了。我没看见打人的人拿工具,就是用拳脚打的。我和徐同友没参与打人。
6、证人张某乙证言证实,我现在给别人开翻斗车,2013年9月5日晚上20时左右,我开着翻斗车从舒兰白旗拉的河流石从福安收费站经过,当我的车到收费站的附近时看见收费站南北已经憋了不少车,我的车就从右侧的边道上过来了,我的车快到收费站北侧道西的加油站附近时也过不去了,然后我就下车在我的车下边站着,大约过了20分钟左右,我看见从收费站的方向跑来几个人,前边有两个人跑,后边有几个人追,其中有一个个子挺高挺胖的人满脸是血,也在追,在前边跑的两个人个子都挺高的,穿啥衣服看不清楚,后边的几个人边追边喊:别让他们跑了。还有一个人喊报警,这时候这几个就从我的身边向北边跑过去了,我看见有一台警车从北边过来了,看见这几个人要打仗,从车上就下来几个人,其中有几个着警装的,下车后警察就把这几个人控制住了,把他们带到警车上了。
7、证人徐某某证言证实,我自己养了两辆翻斗车跑运输,车牌号是吉A58098和吉A59867,我昨天晚上8点多经驶202国道福安超限站,但是一直到晚上11点多钟才驶离超限站,因为有人用车辆把超限站的通道口给封死了,致使202国道干道被堵三个小时,后来才知道是榆树环城乡兴隆村有个合金商业混凝土公司的人给封堵的,好像是因为他们的车辆超载,经常被处罚,所以他们堵路,我前面能有七、八十台车,所有的车都过不去了。我开始驶离的时候后边能有一百来台车,中间双向主路用一辆大货车斜横着,东侧的路有一辆黑色雪佛来吉普车,西侧的路还用一辆面包车堵着,中间还用路障拦着,把整个道都堵死了。我被堵不一会我就听说前面打仗了,我就下车往前跑去看热闹,我看当时能有五、六十个人,其中包括堵路打仗的还有看热闹的司机,场面相当混乱,所有的车都在按喇叭,大灯通明的,还有起哄的老百姓。打的时候我没看到,只是后来他们相互追赶的时候我看见了,我看到当时有两个女的也掺合进去了,当时天太黑看不清楚,就听有女的吵吵,有人叫喊着:“谁他妈也不好使,谁也别过,我今天就得整出点事。”等等嚣张的话语,超限站的工作人员他们根本劝阻不了,他们一说话就遭到谩骂、威胁,根本无济无事。我的车耽误三个多小时才疏通开。
8、证人刘某某证言证实,我是榆树202国道福安超限运输检测站的二队队长,今年9月5日晚上7点多我正在福安超限运输监检测站值班,和我一起值班的还有曹某某、王某甲,还有我们副站长邹某某。当天晚上7点半左右,从吉林市方向来了一辆大货车,他开到站区的时候就横在中间的两个主车道道口,这时又来了辆黑色雪佛来吉普车停在逆向的边道口了,又来了一辆面包车停在顺向的边道上,我一看这三辆车全是吉B牌照,这时从面包车上下来四、五个人,雪佛来车上也下来四、五个人,大货车的司机也下来了,我认识其中一个外号叫韩某乙的,他是环城乡兴隆村合金商混的人,这个叫韩某乙的人下车就开始吵吵:“今天就不走了,大车小车都不让过。”我就过去对他说不能停在主车道上,这样也不安全。韩某乙说:“我今天就把车搁这了,谁来也不好使,我就不走了。”同时堵路的另两辆车上下来的人也跟着说,就是不走了,谁也不好使等话,并且对我们进行谩骂,其中号令大家堵道的还有两个女的,把我们截车用的护栏也挡在车道上,不让我们疏导,我们要把我们的执法车辆开走,这帮人有威胁我们把车砸了,当时还有两边看热闹的司机和老百姓也跟着起哄,场面非常混乱,他们这帮人还有人薅我脖领子进行推搡,后来邹站下来,他们又薅邹站长的脖领子,还在撕扯过程中把邹站长的眼镜打掉地上了,后来我就打110报警,我和同事看两侧的车越堵越多,我们就开始疏导交通,他们阻止我们进行疏导,为避免矛盾激化,我又劝导韩某乙不要激动,直到后来九点多交警和巡警赶到,他们堵道的小车还是没开走,后来公安局的宁延生局长赶到了,要把小车拖走,他们趁不注意才把那台雪佛来开走,大货车还是没有开走。他们堵路从晚上七点半一直到晚上十点半左右,大约三个小时。我一直在疏导交通,没注意打仗的事情,后来我听说一名刑警被打坏了。我认为我们正常执法,不应该和他们有什么矛盾,我认为他们是没事找事。
9、证人王某甲证言证实,我在榆树市福安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是否超限运行,2013年9月5日晚我在收费站值班,当时值班的有我、刘某某、曹某某三个人,19时许,我和刘某某、曹某某拦住一台从吉林方向通向榆树方向的吉BA4437大挂车,我们就让这辆车上泵检测,这个司机说等一会儿,过了不几分钟,一辆面包车就过来了,从车上下来四个人,我认识其中的一个姓于的,他是合金商混公司的,但是我不知道叫啥,他们到现场后其中一个个子挺高的,挺膀的四十多岁的男子,后来知道叫韩某乙,他就开始骂:“操你妈的,马上让你们领导出来。”随后他就让挂车司机把车横在通道上了,并且说不让我过,今天谁他妈的也别过,然后韩某乙和姓于的这个人就用护栏把车道给封上了,当时南北方向就憋了不少车辆了,我上前就把护栏拽开了,然后姓于的这个小子就把护栏拽回去又把道封上了,并且还骂骂咧咧的说:“今天谁也不让过,操他妈的,你们收费站什么意思,你们三天两头的截我们。然后我就南北方向来回跑疏导交通,安抚路过司机的情绪。这时候来一台雪佛兰吉普车,这辆车直接开到检斤通道把通道给封上了,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个高个子男的和一个女的,这个女的手里拎个包,下车后这个女的就开始骂:今天他妈的谁也不让他过,都在这憋着,一会儿电视台记者就来了,然后我就又南北跑着疏导交通。我是后来听说有人打起来了,但是具体是谁和谁打的怎么打的我不清楚。
10、证人曹某某证言证实,我是在榆树福安超限检查站的路政员,2013年9月5日我和刘某某、王某甲在的路口查车,主要是检查超限的车辆,这时一辆大挂车就过来了,车号BA4437,我们就让这辆车上泵检测,这个司机就不上称,说等一会儿,过了不几分钟,一辆面包车从南边就过来了,从车上下来四、五个人,他们到现场后其中一个个子挺高的,挺膀的四十多岁的男子,后来知道叫韩某乙,他就开始骂:“操你妈的,马上让你们领导出来。”随后他就让挂车司机把车横在通道上了,并且说不让我过,今天谁他妈的也别过,然后个子挺高的和一个小个子的男的就用护栏把车道给封上了,当时南北方向就憋了不少车辆了,小个子的男的就又把道封上了,并且还骂骂咧咧的说:“操你妈的,谁也不许拽开,谁的车也不让过,谁拽护栏就揍谁。然后我就和王彦臣来回跑疏导交通,这时候从北边来一台雪佛兰吉普车,这辆车直接开到检斤通道把通道给封上了,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个高个子男的和一个女的,这个女的手里拎个包,穿件白色的衣服,下车后这个女的就开始骂:今天他妈的谁也不让他过,都在这憋着,一会儿电视台记者就来了,然后我就又南北跑着疏导交通。我是后来听说有人打起来了,我不认识于某某,公安机关调取的户籍照片叫于某某的这个人就是当天在现场用护栏堵塞通道的人。
11、证人邹某某证言证实,我在长春市公路管理处福安超限监测站我是站长助理,2013年9月5日当天晚上我在单位值班,大约是晚上8点40我们单位刘传友给我打电话说:收费站的路口被几十个老百姓给封堵了,你下来看看吧,随后我就来到现场,到现场我看见一辆大挂车横在路口处,车辆都不能正常通行了,然后我就找这辆挂车的司机,当时我就喊这个车谁是司机,然后在车跟前一个个子挺高的,挺瘦的一个能有三十多岁的男子说:我是司机,我就对他说你赶紧把车开走,别阻塞交通,他说我走不了,也不听我劝说,转身就走了,然后我就听见有人问谁是你们领导,我同事刘传友指着我说是,然后过来三、四个人奔我来了,其中有一个女的和一个男的上来拽我脖领子,并且问我:你为啥把车道堵上了不让走,我说这不是我们检查站堵的,是一个大车故意堵上的,他也不听我的,就说这就是你们干的,你们要负责,还有一个男的说我们车上有病人,如果人死了,你们要负责任,然后拽着我脖领子的这个男的就拽着我往我们站的院里走,一个女的在后边推搡着我,并且喊揍他,这期间我一直跟他们解释,他们不听,这个男子就把我抡倒在我们院里的花池子里了,把我的眼镜也抡丢了,后来也没找着,这几个人没有打我,推搡我的这个女的穿浅颜色白领的T恤衫,还拎着一个包。拽我脖领子的男子穿一件夹克,是深颜色的,晚上看不清。当天晚上什么时候打的仗,谁和谁打的,怎么打的我不清楚,但是接到我同事电话后,下来往大挂车跟前走的过程中我看见有一个穿白色裙子,长头发的一个女的,用手捂着头部,身上有血迹,所以我才知道有人打仗了。我第一次到现场时没看见有人倒在地上,当时我被推到花池子后,我就给我们站长打电话,站长告诉我们先不要上车道,不要激化矛盾,所以我们站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出去,这时就来了警察,到我的办公室了解情况,警察走后,我又下楼了,看见挨着我们收费站这侧第一个车道的边上躺着一个女的,当时没有人打她,就是旁边站着不少人。
12、证人沈某某证言证实,我现在给人开大车,2013年9月5日晚上,在福安超限检查站发生一起堵塞行车通道的事,当时我就在现场,我的车也被堵了,不能通行。当天晚上7点多,我当时自己开着一辆翻斗车,从榆树街里想到大坡拉沙厂,我的车开到福安收费站附近时,我就看见憋了不少车,收费站西边的路口已经被两辆大挂车堵上了,只有检斤道东边的路口能走车了,我就顺着这个路口过到南边了,但是想直接走已经走不了,因为对面的车已经查死了,过不去,我就把车停下来下车了,当时我的对面有一辆大车也想过,但是我过来后,这个通道就被人用路栏封上了,这辆大货车也停下了,我就和这个司机说你空车怎么不走呢,他说人家不让走,我说你拽开就走呗,随后这个司机就下车把路栏拽开了,他就过去了,这时我就看见有两个女的,一个长头发,一个短头发还有几个男的看这边过车就从西边过来了,其中一个长头发的女的就说这块怎么还过车呢,给他栏上,随后就一个个子不高的一个男的把路拦上了,这时一个个子挺高挺膀的一个男的过来,当时我不认识他,后来知道他是被打的人,知道他是公安局的警察姓彭,我当时看见他是和拦路的这些人一起从西边过来的,他当时在前边走,我就听见这个大个男子说我是小车,我奔这也能过去,当时我就听见一个女的问他是干啥的,他说是过路的司机,我后边还有一辆拉病人的车,然后一个大个子男的就说你的车在哪呢,走看看你的车,如果你没有车,今天我整死你这,说完拦路的这帮人就推搡着他往南边走去了,至于他们到哪我看不见,这时候我看见有车在动,我就上车往前移动我的车,大约十多分钟我又下车了,这时我看见有一帮人往北边跑,姓彭的这个人在后边追他们,然后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个子挺高的,和一个穿白衣服的女的拽着一个长头发的女的,看见这个小伙子拽着这个女的头发,穿白衣服的女的拽这个长头发女的衣服,正在打电话报警,这个长头发的女的就喊:“你拽我干啥,拽我干啥。”这时候,从北边又过来几个男的,上前就把拽这个女的的小伙子打了,我看见得有四、五个人打这个小伙子,都是用拳脚打的,随后姓彭这个大个子又从北边跑过来了,和这几个男的又打到一起了,随后这几个打人的人又往北跑了,姓彭的这个人又追,这时候横在路口的这辆大挂车就要走,穿白衣服的女的就上前说车不能走,这个小伙子拽着这个长头发的女的肩部,这个女的就把小伙子咬了,小伙子就把手撒开了,这个长头发女的就跑到西侧路灯底下了,这时候穿白色衣服的女的就过来把她拽住了,她俩就撕打在一起了,这时候从收费站北侧过来一帮人到这两个女的跟前,上前就开始打这两个女的,也看不清具体打的是谁,这时候我看见一个短头发的女的站在一个水泥台上喊:给我揍,然后看一个着装的检查站的工作人员被打倒在花池子了,这时候就听见有人喊警察来了,然后就看见所有的人都跑了,长头发的女的在地上躺着,这时候,我看见前边有的车动了,我就上我的车了。我看见这个穿白衣服女子的头部有血,看见姓彭的满脸都是血。看不清具体哪伤了。
13、证人吕某某证言证实,我是榆树市公安局培英派出所民警,2013年9月5日晚上20时左右,我们培英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坐四台车去执行工作,当我们走到福安收费站时看见路政工作人员在公路上检查车辆,收费站附近车很多,已经把道路堵上了,什么车也过不去,我们车过收费站南侧有几米远左右,一个夏利车司机告诉我们别过了,道被堵上了,啥车也过不去,要不往回走吧,一会儿车多掉头都回不去了。我们四台车掉头往回走,大约走出四、五十米远,看见前面有两个人跑,其中一个光着膀子,一个穿衣服跑,后面有几个人追,后面追的人边追边说:舒兰人在榆树打人太猖狂了。这时我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都下车了制止他们,不让他们打仗,我们工作人员就把这几个人带到车上,这时公安局彭某甲浑身是血就过来了,嘴也出个口子,彭某甲说这几个人给他打了,他妻子和孩子也被他们打了,在收费站南侧呢,之后我们就把这几个人送到环城派出所了。
14、证人王某乙证言证实,我是榆树市公安局培英派出所工作人员,2013年9月5日20时30分左右,培英派出所副所长吕某某领着培英派出所二十多人出警,我们开着四辆车路过榆树市福安收费站时,在福安收费站南侧有很多货车把路封锁了,不让任何车通行,说是因为榆树市运输管理所查超载车辆,这些货车就把路封锁了,我们这四辆车就调头从南往北开,开到福安收费站北侧四、五十米左右,我在车里看见有几个人撵着彭某甲,其中有一个男子个子不太高,中等身材,这时我们单位车就都停下了,我看见彭某甲嘴唇受伤,脸上和身上都是血,把追彭某甲的人都抓到了派出所。我没看到彭某甲打我。
(三)、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彭某甲陈述证实,我是榆树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2013年9月5日晚8点多钟,我开黑色A6车(车牌照吉A5L955)拉着我妻子李某某、儿子彭某乙从吉林往榆树走(从南往北),当时我没挂车牌子,晚八点多钟左右,我到了福安超限检测站南侧五、六十米远处,我车前边堵了一警车,两辆轿车、三辆大挂车,我车后边堵了有六、七十台车,我着急回榆树市里实验高中接孩子,我就下车了,走到福安超限检测站,我看见有一辆挂车横着停在福安超限检测站,旁边还有路栏拦着,有一帮男的在那骂路政,说不放车谁车也别过了,路政工作人员都不在现场,我问一个女的(穿蓝色衣服,短头发)咋不让车过,她说就鸡巴不让过,我说小车过行不行,她说小车也不行,过就砸你,这时福安超限检测站右侧路栏被人挪开了,我车前边停着的警车、轿车,还有一辆大挂车从福安超限检测站路右侧过去了。我前边还剩两辆大挂没过去,这时过来一个女的(长头发、穿烟色风衣、拿个拎包)把路栏扔到福安超限检测站右侧,车又过不去了,这女的骂:操你妈的,谁也不行过了,谁再过去就砸车,我跟这个女的说,我车是小车,不影响你们车,让我先过去,我着急回家接孩子,另外我车后边还有个拉病人的车,让我们俩车先过去行不行,这个长头发女的说不行,你是干啥的,我说我是司机,短头发那女的说是行政执法局的,我说不是,长头发那女的用手打我脑袋四、五下,并说:让你多嘴,少说话。这时有一个挺胖的男的说你要是没车,我就整死你这,走看你车在哪呢,然后这两个女的和一帮男的有二十多人就推搡着我往南边我车那走,到我车前,那个胖子说你不是行政执法局的,你是干啥的,开这个车,揍他,那两个女的也喊揍我,就上来十多个人打我,长头发那女的也上来给我一个嘴巴,说你等我挠你啊,短头发那女的在我身后拽着我,说你想咋的,我说你挠我干啥,我又不是行政执法局的,说着较胖的那个男的上来就是一拳打在我的脸上,他们一起穿白格子衣服的男的上来就打我一瞥子,也打在我脸上了,他们十多个人拳打脚踢把我打蒙了,还有拿硬东西打我的,具体拿啥东西打我没看清。我妻子李某某看见我被打后就下车了,说打我家那人干啥,长头发那女的就说给我揍(指揍我妻子),有四、五个人就上去打我妻子,我看见其中一胖子给我妻子一杵子,还有长头发那女的也杵我妻子一下并喊给我揍,然后我儿子就过来了,说打我妈干啥,我说儿子你可别动手,同时有一个胖子把我儿子拽过去就打,李某某说那是我儿子,长头发那女的说揍的就是你儿子,给我打死他,我就急了,对方看我急了就从南往北跑,我就在后边撵,撵上其中一个胖子,另一个胖子又过来,他俩把我打蹲地上了,他俩又往北跑了,这时过来几个司机,问我是哪的,我说是榆树的,他们说舒兰人太牛逼,给咱榆树人打这样,是不是得抓到他们,我说我报警了得抓到那俩胖子,他们就开始追那俩胖子,我也在后边撵,我流了很多血,跑不动了,看见路边站着两个路政工作人员,我就跟他俩说因为你们截车把我打这样,你们是不是得采取措施把他们抓到,这两个路政工作人员没管,直接回院里了,我就接着往北撵,这时打我的两个胖子已经被警察抓住了。我这些伤主要是那个胖子和穿白格子T恤衫那哥俩打的,我没还手,也没机会还手。长发女的身上的伤我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当时他们打我之后好多榆树的车司机都看不过,后来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了。
2、被害人李某某陈述证实,当天晚上大约是8点20分,我们从吉林回来到福安收费站,当时是彭某甲开着我家的黑色奥迪车,我当时在副驾驶的位置坐着,我儿子彭某乙在后边坐着,到了收费站看见南北两侧停了不少大车小车,排出去挺老远,有一辆大挂车在收费站的路口的行车道上横着,两侧的通道也被车堵上了,所有的车都不能通行了,我们的车停了一会看没有车动,这时候彭某甲说我下去看看,你们在车上等着,然后彭某甲就往收费站的方向去了,彭某甲走了有五、六分钟我就看见有几辆小车往前移动了,然后我就给彭某甲打电话说有的车已经过去了,你回来看看,咱们的车能不能过去,彭某甲说我看看能不能过,咱们的车底盘低,这时候我就听见电话里吵吵的非常混乱,我就听见彭某甲说不行啊,过不去,谁车过砸谁呀,随后彭某甲就把电话挂了。大约过了能有三、四分钟,我就看见一帮人围着彭某甲就往我家车的方向来了,到了我家车的跟前的左前方的位置就停下了, 我就看见彭某甲和一个女的(留着短头发,上身穿白领短袖衫,挎着一个黑色的小包)说:大姐,我是司机。说了三、四遍,这个女的说你就是行政执法局的,就揍你,然后旁边有人喊:把他的车掀了。我看见这种情况,我就打开车门下车了,这时候我看见穿白条T恤衫的这个高个挺胖的男子上来就用拳头奔彭某甲的面部打去了,具体打哪我没看清,把彭某甲打了一个趔趄,随后另一个高个男子也上来用拳头打彭某甲面部,这时候一个长头发的女的就在旁边喊:揍他,往死揍。我就急忙上前问你们怎么打我家人呢,这个长头发的女子回头看着我说:他们是一伙的,揍她。随后这个穿白色条纹T恤的男子就打了我一拳,打到我右肩部的位置了,我用手扶着车没有倒,这时候我儿子就上前问打我的这个男子:打我妈干啥?随后这个短头发和长头发的两个女的说:这也是一伙的,揍他。这两个男子和一帮人就上来开始打我儿子,我就上前拦着,我说别打,这是我儿子,这两个女的就喊:你儿子也揍,往死揍。我儿子就被他们打倒在地上了,我拉着的过程中,我的头部不知道被谁给打出血了,我就听见有人喊出血了,出血了,我一摸我的头部出血了,随后这些人就散开了,我看见我儿子用手捂着头部侧躺着,我看见彭某甲往北追这帮人去了,我就忙着看我儿子了,我喊有十多声,我儿子才清醒过来,我就搀着我儿子往北走,没走多远,有几个人搀着彭某甲过来了,他满身都是血,从鼻子和嘴部还冒血呢,我就问他怎么样他说没事,说这些人是警察,然后我们三人就被警察送到了县医院,我头部被打了一个口子,还有不少包,我的伤是一个四十多岁,留着平头的男子打的,彭某甲嘴部有伤,鼻子部位出血了,满脸满身都是血,当时也不知道具体哪个部位受伤了,彭某甲的伤是打我的人和另一个高个男的打的,还有两个女的也对他拳打脚踢的。彭某乙当时右眼睛肿了充血了,鼻子出血了,到医院后知道鼻骨折了。我看见是那两个男子先伸手打的我儿子,具体伤是谁形成的我不能确定。
3、被害人彭某乙陈述证实,我们当天晚上大约8点20分左右从吉林回来到福安收费站,当时是彭某甲开着我家的黑色奥迪车,我母亲当时在副驾驶的位置坐着,我在后边坐着,到了收费站看见南北两侧停了不少车,排出去挺老远,有一辆大挂车在收费站的路口的行车道上横着,两侧的通道也被车堵上了,所有的车都不能通行了,我们的车停了一会看没有车动,这时候彭某甲说我下去看看,你们在车上等着,然后彭某甲就往收费站的方向去了,大约过了三、四分钟,我就看见一帮人围着彭某甲往我家车的方向来了,到了我家车的跟前就停下来了,我看见我父亲和长头发女的在说话,我在车里听不见,然后我就看见这两个女的就开始打彭某甲,然后有两个高个的男的也上来打,我妈看见有人打我爸就下车了,紧接着我也下车了,我看见打我爸的两个男的中有一个个子较高,挺胖的男的正在打我妈,我就问为啥打我妈,其中长头发的这个女的就喊:他们是一伙的,揍他。随后打我爸的另一个高个的男子就把我薅着衣服领子拽到他们跟前,这时候这个高个子挺胖的男子上来就打我一拳,打在我的右侧的眼睛部位了,当时我就有点迷糊了,然后这个拽着我衣服领子的这个男的也打了我一拳,我感觉打到我鼻子上了,紧接着又上来几个人开始打我,把我打倒在地上我就啥也不知道了。我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听见我妈喊我,随后我就清醒了,我妈就把我扶起来了,我妈说找我爸去,我妈就扶着我往收费站的天棚方向走,走到天棚的灯下边时,我妈看见那个长头发的女的了,我妈上前就把她拽住了,我妈说你们打我家人了的,你不能走,这个女的就咬我妈的手,有几个男的就踢我妈,把我妈的手拽开了,然后又过来十多个男的,听见其中有一个男的说这些人是哪的?上榆树来装逼呀,我妈就说我报警了,然后这几个男的上前就和这个女的还有踹我妈的几个男的就撕巴起来了,当时就乱成一团了,不一会儿我就看见我父亲彭某甲被几个人扶着从北边过来了,我父亲满脸满身都是血,扶着我爸的几个人中有一个着警装,有人喊警察来了,然后这些人就都跑散了,我看见有一个女的在地上躺着,随后警察就把我们一家三口送到了医院。我的右侧眼睛被打肿充血了,鼻子当时也被打肿了并且充血了,门牙有两颗也被打松动了。我眼睛的伤是那个高个子比较胖的男子用拳头打的,另一个高个子男子也用拳打我的鼻子部位了,牙齿是谁打的我不清楚。我看见我父亲彭某甲的嘴部流血,鼻子也出血,身上都是血,还有什么地方受伤我也不清楚了。我看见打我父亲的这两个男的都是用拳头打的,打我父亲的头部了,我没还手打对方的人,我没看见我父亲我母亲还手打人。
(四)、被告人供述及辩解
1、被告人韩福有供述,我在榆树市兴隆店经营榆树市合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我在该公司任经理,2013年9月5日晚上7点多我用车堵的福安收费站的路口,大约是晚上八点多钟打的一个男子,是在福安收费站的南侧打的。收费站超限站的工作人员把我的车扣了,我当时挺生气就用我公司的大挂车把收费站靠着办公室的路口给堵住了,我哥韩某丙的雪佛来吉普车把东边挨着磅秤的通道给堵上了。参与堵塞交通的还有我姐韩某丁,我嫂子郑秀萍,还有我哥韩某丙,还有给我开大挂的司机郑某乙、开工程车的齐某某、佐某某。从晚上七点多一直到10点多钟,持续三个多小时。当天晚上天有点擦黑了,当时我在厂子里呆着,我接到公司郑某乙的电话,说车在福安收费站被截了,然后我就招呼齐某某,佐某某开着我公司的佳宝面包车去了,到现场看见有三、四个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我当时骂骂咧咧的和他们理论,我和他们说咱们之间有仇啊,差事呀,没完没了的截我车,一年我给你们六、七万元钱,我差事呀,你告诉你们领导来,我就见你们领导,别人不好使,然后我就让郑某乙把大挂车横在了路口,我说你们不让我过,那谁也别过了,然后我就给我哥打电话,我说收费站不让我过,我把收费站横上了,我没和他说别的,不一会儿来了一个戴眼镜的收费站工作人员,他问我什么意思,我说就想见你们领导,他说你走吧别让人看笑话了,我说你让我走我也不走,我必须见你们领导,给我一个说法,这期间南北来的车越聚越多,不到一个小时,我哥开着雪佛来吉普车和我嫂子就来了,我哥的车到这后,就用车把挨着磅秤的通道堵住了,老百姓说啥的都有,我还在和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理论,这时候我就听见有人喊南边打起来了,我就往南边走,我看见我姐手里拿着不是相机就是手机在那照相,我听见有人说耍流氓,我就上去了,到被打的那个人身边打他两个电炮,后边有人追我,我就跑了,从福安收费站南边往北跑,见到有警车,并且从警车下来警察喊他们是警察,我就站住了,他们让我上警车我就上警车了,过一会我哥也被带到警车上了。
另供述,当天我们堵路的时候有个男子到前边跟我们商量要过去,当时是先和谁说的我记不清了,这个男子说我的车在后边,我着急回家接孩子,我后边的车上还有病人,商量有一会儿我们也没同意让他过,后来我说看看你的车,如果你没有车,我就整死你这,接着我们就推搡着他往他车的位置走,到了他车的跟前,看他开着的是一辆黑色的奥迪车,没有牌照,我就问他是干啥的,开这个车,是不是行政执法局的?因为在这之前有几台小车过去了,有一辆是行政执法局的面包车,所以我以为这个人是行政执法局的,所以我就问他,这个人说不是,我说你不是执法局的你开这车,然后就喊揍他,接着我姐韩某丁也跟着喊揍他,接着韩某丁就先伸手打了这个男子一个嘴巴,紧接着我和韩某丙我们哥俩也上前开始打这个男子,我用拳头打他面部,打几下我记不清了,韩某丙怎么打的我没注意,随后我看见有一个个子挺高的男子不知道从哪过来的,也上前和我打在一起了,打着打着我看见我姐倒在地上了,我就把我姐扶到一个大车的前边,这时候我就听见旁边有人喊打吉林这帮人,我害怕我就往收费站的北侧跑去了,在北侧有一个警车来了,警察让我上车,我上车以后我哥也被警察带到车上了,后来把我们传唤到公安机关了。韩某丙也伸手打了,具体怎么打的我没注意,在打人的过程中旁边有起哄的,我没听见有人喊揍他们,都是一伙的,你儿子也揍这样的话。韩某丁的伤我确实不知道是谁形成的,就是我们在打起来时看见我姐倒地上了,不知道是谁打的。
2、被告人韩某丙供述,2013年9月5日晚上8点多,因为我家的商混公司拉货的车经常从福安超限站经过,我家的大车经常的因为超限挨罚,但是所有的大车都超限,他们不是所有的车都罚,我认为他们是故意刁难我,我对他们就产生了想法,以至于9月5日那天又截我家的车,我们来气就把超限站的道给封堵上了,当天参与堵道的有我、郑某甲、韩福有、韩某丁,还有一个姓佐的司机,别人我没太注意,韩福有他们先到的,我去的时候也就是晚上七点刚过,那时候他们就指挥大车把道堵上了,我到的时候是八点多钟,我用雪佛莱车堵的路,还有路障啥的,后期八点半左右就发生打仗的事情了,后来封堵到什么时候我也不清楚了。我知道是封堵道路是违法行为,当时就是气坏了,也没想那么多。我到场后跟着舞扎堵道来的,还说了很多大话,并扬言我的车过不去谁也别过,把事儿整大了就有人管了,领导就来了等话。郑某甲当天晚上喝了不少酒,到场后也不冷静,也跟着吵吵拦着堵路,不让车辆通过,并扬言吉林电视台马上就到,给超限站曝光,还用手机照相。打仗的事情开始起因我不知道,我就看到韩某丁、韩福有,还有郑某甲他们推搡着一个男的往南走,我也就跟过去了,等我到跟前的时候,他们已经打起来了,我看当时动手的有韩福有、韩某丁,当时郑某甲也在跟前,那个男子的妻子、孩子也都在车下和他们撕打,我看我弟弟和姐姐和那个男的打起来了,我就伸手了,我也冲上去用拳头打了那个男的几下子,都打在脸上和身上了,然后我往北跑,刚跑没几步,我看到我二姐韩某丁被一个高个的男孩给抓住了。我和我们司机佐某某上去把他们拽开,然后我就又跑了,跑了一会儿就站住了,被打的男子上来把我衣服拽住了,我一挣脱,他就把我的衣服拽掉了,后来韩福有又回来和那个男子又打到一起了,后来过来一辆警车,我就跑到警车上去了。我姐韩某丁身上的伤我没看见是谁形成的,我就看着高个男孩按着她来的。
3、被告人韩某丁供述,我弟弟开个搅拌站,我在那帮他经管,2013年9月5日晚上,我和一个司机去给我弟弟韩福军搅拌站的铲车去福安收费站旁边加油,加完油司机开铲车走了,这时我看见福安收费站截了许多大挂车都是从南向北行驶的,我看见我家的挂车被截在了最前边,还有一个没挂牌子的小车停在被截车队后面,我就过去了,我看见车上下来一名男子说什么要过去,还说他是执法人员,我就来气了,我说你执法人员你把证亮出来,然后他没有拿出来,我就挺生气的当时,我就拽收费站的铁栏杆把收费站的过道拦住了,车就都过不去了,说自己是执法人员的那个男子就回车上了,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了,就和我家挂车司机还有其他人撕巴起来了,我就在那拉仗,从一台小车上下来一个岁数小的男的上来就给我头发抓住了,开始拳打脚踢的打我,给我打倒地上了,我就昏过去了,醒来就在医院了。
被告人当庭供述,我确实是推搡彭某甲了,还拍打他后脑来的。
4、被告人郑某甲供述证实,韩某丙是我丈夫,我们是昨天晚上六点在凯旋酒店喝完酒之后去的福安超限检测站,大概时间是八点左右,因为我当时没少喝,所以时间不太确切,是我小叔子韩福有给韩某丙打电话说有事,让他去的,当时我们还没喝完,啤酒开了,没喝就走了。韩某丙开吉BX459黑色雪佛莱车和我去的,到后我看到我小叔子韩福有在那和工作人员正在吵吵,我听见吵吵我就知道是车超载的事情,韩某丙到超限站的时候把车停在左边的出口处了。我因为对福安超限站早就有想法,因为我家的车过的时候总被罚,所以我对他们的意见很大,我看到我家的大货车把主车道横上了,我们厂子里的面包车把西侧的车道堵上了,我们的雪佛莱又把东侧的车道堵上了,我就开始吵吵“这回好了谁也别过了,大车小车都别过了。”等话,我大姑姐韩某丁也在场,她也吵吵,不让车过,他拿起路障跟大伙说养车不容易,意思是超限站刁难养车户,我就用手机拍照,这时候车就堵了很多,这时我小叔子韩福有,我丈夫韩某丙也吵吵着拦路,不让车辆通过,超限站的工作人员要疏导交通,韩福有也拦着不让他们疏导,并且说谁也不好使,都别过,堵着,要是不整出点事了,谁也没人管等话,我就给车照相,后来我发现韩某丁、韩某丙、韩福有还有不少人都往南走去了,我也就跟着过去了,他们走到一辆黑色奥迪轿车跟前的时候,韩某丙、韩福有、韩某丁就和奥迪车的司机撕巴到一起了,我当时害怕被打,我看一眼后就赶紧回来了,这时我去了一趟厕所,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人都跑没了,我看到韩某丁在地下躺着,旁边有个男孩,大约20多岁,用脚踢她并说:“操你妈的,你装死呢。”我一看也挺害怕,我就沿着公路自己走了。
被告人当庭供述,当天我确实喝酒喝多了,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如果有人证实我推搡彭某甲,并喊口号说打双方,我就承认这事实。
上述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四被告人均未提出异议,可做为本案定案依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丙伙同韩福有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二被告人又伙同被告人韩某丁、郑某甲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韩福有、韩某丙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韩某丁、郑某甲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寻衅滋事犯罪中,四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被告人韩某丁、郑某甲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被告人韩福有、韩某丙、韩某丁、郑某甲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各被告人行为均属坦白;案发后被告人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亦表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一款(一)项、第二十五条一款、第六十七条三款、第六十九条一款、第七十二条一款、第七十三条二款、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韩福有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9月6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止。)
二、被告人韩某丙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9月6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止。)
三、被告人韩某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被告人郑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杨洪光
人民陪审员 王春双
人民陪审员 林春艳
二0一四年十月九日
书 记 员 韩会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