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梨刑初字第343号
公诉机关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男,1973年11月30日出生于吉林省梨树县,汉族,无文化,农民,住梨树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5年6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7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梨树县公安局看守所。
翻译人任凤杰,四平市聋哑学校教师。
辩护人杨靖,梨树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以梨检刑诉(2015)34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于2015年8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毕海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翻译人任凤杰、辩护人杨靖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19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窜至梨树县孟家岭镇四台子村七组,将范某某停放在自家耕地路边的红色豪爵银豹摩托车盗走,后被赵某某、李某等人在梨树县孟家岭镇二道沟村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上述犯罪事实提供的证据有被告人张某供述,抓获经过、价格鉴定结论书等证据。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审理时,被告人张某供认公诉机关指控其盗窃的事实。
本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19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言语残疾人)窜至梨树县孟家岭镇四台子村七组,将范某某停放在自家耕地路边的红色豪爵银豹摩托车(价值3720元)盗走,后被赵某某、李某等人在梨树县孟家岭镇二道沟村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上述事实,有在开庭审理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价格鉴定书、发票,证明被告人张某盗窃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720元。
2、现场图片、照片,证明盗窃现场位于梨树县孟家岭镇四台子村七组,李某在拦截张某时脖子被抓伤。
3、扣押决定书、返还清单,证明被告人张某盗窃的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扣押后返还被害人范某某。
4、残疾人证,证明被告人张某为言语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
5、公安机关抓获经过,证明2015年6月19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6、证人李某证言,证实2015年6月19日19时许,赵某某的亲属范某某打电话,说摩托车被人偷了,让赵某某在家门口拦截一下。我和赵某某、张某就出来了在道上拦截,那个骑摩托车的人就停下来了。我们问他,他始终一声不知,下摩托车就要跑,我上去一把搂住他脖子,把他摔倒在地,那人就挣扎,我们俩就摔在一起,那人把我的半截袖衬衫撕破了,后来赵某某和张某上来我们三个将他制服了。抓人时脖子被那人挠破了。我们没有人打偷摩托车的人,就是他想挣脱跑时我们撕把了。
7、证人赵某某证言,证实2015年6月19日19时许,范某某打电话,说摩托车被人偷了,让我在家门口拦截一下。我和李某、张某把摩托车截停了,我问那个骑摩托车的人,那个人没吱声,把摩托车方向往旁边一带就想走,我就把摩托车钥匙一把就给拽下来了,他就扔下摩托车要跑,我就用手拦着他,那个人跟我撕撕扒扒的,这时候李某、张某就过来了,那个人还跟我们三个人撕把,我们就拽着他不让他走,后来我们三个人把他按倒在地上。撕把的时候那个人把李某的衣服撕坏了。
8、证人张某证言,2015年6月19日19时许,赵某某的亲属范某某打电话,说摩托车被人偷了,让赵某某在家门口拦截一下。我和赵某某、张某就出来后在道上拦截,那个骑摩托车的人就停下来了。我们上前拽着他不让偷摩托车的人跑,那人反抗并把李某的衣服撕破了还把李某的脖子抓出血了。
9、被害人范某某陈述,2015年6月19日19时许,其发现停放在自家耕地路边的红色豪爵银豹摩托车被盗走,偷摩托车的人骑摩托跑的,其没有追上,便打电话让人拦截偷摩托车的人,后赵某某将偷摩托车的人拦截并抓获。
10、被告人张某供述,供认2015年6月19日19时许,其到孟家岭镇四台子村,将一台停放在路边的红色摩托车盗走。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视被告人张某为言语残疾人及本案事实、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罚金)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6月20日起至2015年12月19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 判 长 王青石
审 判 员 王 吉
人民陪审员 李 颖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孙胜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