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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杨某某贩卖毒品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临刑初字第81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某,男。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以漯
原告丁红梅诉被告孙俊师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临民北初字第54号
原告:丁某某,女。
被告:孙某甲,男。
原告丁某某诉被告孙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
被告人张某某危险驾驶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临刑初字第93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男。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以漯
郑同庆与黄荣丰、孟迎春、史留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渑民初字第939号
原告郑同庆,男,1957年8月15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贺万新,渑池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理权
王某甲犯诈骗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渑刑初字第60号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甲,男,1979年1月28日出生。因涉嫌诈骗于2014年8月1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高换军诉孙京宝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渑民初字第1151号
原告高换军,男,1964年12月15日生,汉族。
被告孙京宝,男,1969年1月22日生,汉族。
原
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渑刑初字第47号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别名杨曾用),男,1972年12月6日出生。2009年12月21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三门
被告人张某、张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临刑初字第33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男。
被告人张某某,女。
河南省
许某某与闫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灵民一初字第1482号原告许某某,女,1990年10月27日生。委托代理人张转哲、耿随治,灵宝市朱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
王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灵民一初字第649号原告王某某,女,1983年5月9日生。被告张某某,男,1973年1月17日生。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
赵交红与王红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渑民初字第126号
原告赵交红,男,1970年10月18日生,汉族。
被告王红武,男,1968年6月2日生,汉族。
原告
李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渑刑初字第42号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甲,男,1981年3月16日出生。2008年6月11日因殴打他人被渑池县公安局罚款500元。
被告人崔某某危险驾驶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临刑初字第91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崔某某,男。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以漯
孙小平与屈新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灵民一初字第128号原告孙小平,男,1985年8月1日生。被告屈新法,男,1962年7月4日生。本院在审理原告孙小平与被告屈新法买卖合同纠纷
董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渑民初字第363号
原告董某某,女,1979年4月6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芳,渑池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
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渑刑初字第99号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甲,男,1943年9月9日出生。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14年10月30日被渑池县公安局取保
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建珍珍、史红丹、刘腾龙、范贯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灵民一金初字第281号原告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灵宝市金城大道东段。法定代表人:吴江波,任该联社理事长。委托代理人焦丽
伍某某与薛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灵民一初字第486号原告伍某某,女,1979年5月29日生。委托代理人卢勇,河南民心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被告薛某某,男
被告人孙某某抢劫罪、故意伤害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5)临刑初字第38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某(曾用名孙某某),男。
辩护人李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支行与贺正娄、王香串、王建杰、王竹菊、王福民、徐竹勤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灵民一金初字第27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支行。住所地:灵宝市金城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贠春义,该行行长。委托代
李某某与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灵民一初字第54号原告李某某,女,1990年6月14日生。被告李某甲,男,1989年3月10日生。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
田义伟与赵恒、张垲、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渑民初字第1578号
原告田义伟,男,1975年12月10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赵百路,渑池县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
李某乙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渑池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渑刑初字第51号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乙,男,1966年11月3日出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4年4月17日被渑池县公安
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魏某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临刑初字第170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某,男。
辩护人高全民,河南顺意律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支行与被告王福民、徐竹勤、王建杰、王竹菊、贺正娄、王香串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灵民一金初字第26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支行。住所地:灵宝市金城大道18号。法定代表人贠春义,该行行长。委托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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