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上民一初字第610号
原告王亚南,女,汉族,1990年8月13日出生,农民,住上蔡县。
被告邓亚磊,男,汉族,1989年11月4日出生,农民,住上蔡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亚南诉被告邓亚磊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亚南于2015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王亚南自愿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亚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王亚南承担。
审判员 周占军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余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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