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丽与杨建锋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07-21 00:37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金民一初字第1273号
原告李阿丽,女,回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被告杨建锋。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阿丽诉被告杨建锋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应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依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郑文文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边 婷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 法学学习 http://wenshu.nlaw.org/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豫ICP备10026901号 豫ICP备1002690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zl@nla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