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磊与河南嘉年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07-20 01:39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金民二初字第382号
原告陈小磊,男,1985年9月12日出生,汉族。
被告河南嘉年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小磊诉被告河南嘉年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陈小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交纳案件受理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马海涛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代理书记员  李 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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