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现聚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
| 提交日期:2013-10-17 14:34:13 |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
| (2013)郑行申字第50号 |
庞现聚: 你因你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对本院(2013)郑行终字第70号行政裁定不服,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理由,向本院提出了再审的申请。 本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证实原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庞现聚既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河南省人民政府受理其复议申请在先,故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驳回起诉。 你对该案的再审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裁定应予维持。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