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林法执字第966号
申请人付军全
被执行人聂延臣
付军全诉聂延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该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永清
审判员 :魏玉莲
审判员 :高斌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白 冰
林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林法执字第966号
申请人付军全
被执行人聂延臣
付军全诉聂延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该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永清
审判员 :魏玉莲
审判员 :高斌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白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