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马梦晴宣告王小翠失踪一案

2016-07-08 22:02
申请人马梦晴宣告王小翠失踪一案
提交日期:2013-08-21 15:33:46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平民特字第12号

申请人马梦晴,女。

申请人马深奥,男。

监护人马胜利,男,系申请人爷爷。

申请人马梦晴宣告王小翠失踪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诉称,申请人的父亲于2010年因病去世,母亲王小翠于2010年11月14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特申请宣告王小翠失踪。

经查,王小翠,女,系马梦晴、马深奥的母亲。2010年11月王小翠离家外出下落不明。本院于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发出寻找王小翠的公告。现已公告届满,王小翠仍下落不明。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王小翠于2010年11月离家外出下落不明,至马梦晴、马深奥申请时,王小翠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马梦晴、马深奥申请,本院发出公告,公告期满,王小翠仍未出现,应认定王小翠已失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宣告王小翠为失踪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员  李小芳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邵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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