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飚与宋琪、张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08-31 22:49
原告王飚,男,汉族。

被告宋琪,女,汉族。

被告张冰,女,汉族。

原告王飚与被告宋琪、张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周安应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  沈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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