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与郭建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6-08-31 19:14
原告李冬,男,汉族,遵义市人。

被告郭建玮,男,汉族,遵义市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冬与被告郭建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6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冬撤回起诉。

审判员  姚 远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刁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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