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杨宇,汉族,江苏常州人。
被告杨某某,男,汉族,江苏常州人。
法定代理人杨丽,女,系杨某某之母亲。
被告张惠俊,女,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小琴与被告杨宇、杨某某、张惠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小琴撤回起诉。
审判员 姚 远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 刁孝娟
")被告杨宇,汉族,江苏常州人。
被告杨某某,男,汉族,江苏常州人。
法定代理人杨丽,女,系杨某某之母亲。
被告张惠俊,女,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小琴与被告杨宇、杨某某、张惠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7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杨小琴撤回起诉。
审判员 姚 远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 刁孝娟
")